为规范广东省省重要湿地认定和名录发布,广东省林业局湿地处牵头组织编制了《广东省省重要湿地认定和名录发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经专家评审通过,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意见的通知》(粤府〔2016〕77号)和《广东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暂行)》(粤发改价监〔2018〕132号)规定,我局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经审查认为均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现一并向公众征求意见及建议。
一、征求意见的时间
2021年2月2日至2021年2月10日。
二、公众提交意见的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gdf_sdc@gd.gov.cn)或邮寄(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343号广东省林业局湿地管理处,邮编:510173)提出意见、建议。
附件:1.《广东省省重要湿地认定和名录发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3.省直有关单位及各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意见征求及采纳情况汇总表.xls
5.《广东省级重要湿地认定(管理)调整办法》专家咨询意见.docx
广东省林业局
202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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