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林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办防字〔2023〕3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认真对照国家林草局的指导意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加强林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准确把握林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定位,督促林业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安全风险管理,不断强化基础保障能力和应急管理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体系,依法严肃安全生产责任追究,防范化解涉林安全风险隐患,防止发生林业生产安全事故,保障林业干部职工和林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推动广东高质量发展营造平安稳定的林区环境。
附件: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林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pdf
广东省林业局办公室
2023年4月23日
主办单位:广东省林业局 联系方式:020-81723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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