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有关法律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动物。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禁止以家畜家禽名义食用野生动物。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按照国家规定应当加施畜禽标识而没有加施的,不得屠宰、加工、出售。
广东省禁止非法食用野生动物有哪些?
发布日期:2020-12-21 浏览次数:-
索引号: | 006939916/2020-04592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广东省林业局 | 成文日期: | 2020-12-18 |
名称: | 广东省禁止非法食用野生动物有哪些?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0-12-21 | |
主题词: |
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有关法律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动物。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禁止以家畜家禽名义食用野生动物。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按照国家规定应当加施畜禽标识而没有加施的,不得屠宰、加工、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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