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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39916/2023-04836 分类:
发布机构: 广东省林业局 成文日期: 2023-12-27
名称: [东莞] 持续三年!封山育林约400公顷,为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蓄力赋能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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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 持续三年!封山育林约400公顷,为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蓄力赋能

发布日期:2023-12-27  浏览次数:-

  为不断加快绿化速度,扩大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提升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近日,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东莞市林业局决定在国营大岭山林场、银瓶山市级自然保护区实施为期三年的封山育林项目,封育期间不影响正常森林生态观光及生产经营活动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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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封育期:自2023年12月25日起至2026年12月24日止;

  封育时间:三年;

  封育方式:半封;

  封育范围:位于国营大岭山林场五马工区林地、银瓶山市级自然保护区林地,面积约400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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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封山育林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封山育林期间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封山育林区从事下列活动:

  (一)非抚育性修枝、采种、采脂、掘根、剥树皮及其他毁林活动;

  (二)吸烟、燃放烟花爆竹、烧荒、烧香、烧纸、野炊及其他易引起火灾的野外用火;

  (三)放牧或者散放牲畜;

  (四)猎捕野生动物、采挖树木或者采集野生植物;

  (五)开垦、采石(矿)、采砂、采土;

  (六) 擅自移动或者毁坏封山育林标牌、界桩及其它管理设施;

  (七)其他破坏封山育林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