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东省林业统计分析报告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我省林业改革发展取得新的显著成绩的一年。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绿色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建设生态优美幸福广东的决策部署,围绕建设现代林业强省的目标,深化林业改革,强化林业建设,加强生态保护,推动我省林业工作取得新的显著成绩。与此同时,省林业局更名为省林业厅,调整为省政府组成部门,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肩负起更加重要的职责和使命。

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

我省坚持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林业工作的头号工程来抓,全力以赴扎实推进,如期完成各项任务。全省纳入林改的集体林地面积1.47亿亩,涉及20个地级以上市、121个县(市、区)、1316个镇,4346万农民。

2009年9月林改全面铺开以来,各级党政高度重视,全省上下同心同德,林业部门全力以赴推进林改各项工作,如期实现了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改革目标。截止到2012年2月底,全省已完成外业勘界1.43亿亩,占全省林改面积的97.7%;完成宗地确权面积1.41亿亩,林地确权率为96.6%;发放林地使用权林权证108.1万本,发证面积共1.37亿亩,占全省林改面积的93.4%;发放集体山林股份权益证书823万本,涉及林地面积9094.7万亩;通过林改共调处山林纠纷2.7万宗,涉及争议林地面积492万亩,调处率为89.2%。全省基本完成了基层林业体制改革,1143个林业工作站和179个木材检查站落实定员定编8269人,人员经费全额纳入地方财政核拨。郁南、仁化、遂溪等64个县(市、区)单独设置了林权登记管理机构;广州、珠海、东莞等6个地级以上市建立了市级林业产权交易服务管理机构;四会、龙门等79个县(市、区)建立了林业产权交易服务管理机构;紫金、翁源等68个县(市、区)成立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69个县(市、区)成立1221个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全省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55亿元。全省所有涉及林改的县(市、区)通过验收,其中三分之二的县(市、区)达到优秀等级。

林改以来,通过减轻负担、放活经营、规范流转、让利于民,促进了林业产业发展。全省农民涉林收入增加372亿元,人均涉林收入由2009年的936元增加2011年的1792元,增幅达91.4%。韶关、河源、梅州等8个林业大市农民人均涉林收入由2009年的1191元增加到2011年的2676元,增幅达124.7%,促进了广大林农持续增收。总体而言,林改进一步明晰了山林权属,夯实了林业发展基础,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达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目标。

二、林业生态建设成效显著

全省林业系统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主,充分发挥重点工程的示范带动作用,开拓进取,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推动绿化、美化、生态化,全面提升我省生态建设的规模和成效。

(一)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我省紧紧抓住国际森林年、全民义务植树运动30周年等植树造林契机,举办高规格的“共建绿色家园,共享幸福广东”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汪洋书记、黄华华老省长、朱小丹省长等省领导和广州军区司令员徐粉林、政委张阳等驻粤部队近30位将军以及100位省(市)厅(局)长率先垂范、亲手栽树,掀起全省义务植树运动高潮。全省全年参加义务植树3340万人次,植树10518万株,尽责率86.3%。

(二)造林绿化面积创十年来新高。全面抓好碳汇林、林分改造、水源涵养林、沿海防护林及红树林、绿色通道和城市林业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大力推进植树造林和国土绿化工作,我省以重点工程带动的造林面积再创十年来新高。2011年全省完成荒山荒地造林、更新造林、有林地造林、低产低效林改造面积共计267860公顷,比上年上升39.97%。其中荒山荒地造林面积125476公顷,比上年上升31.88%;更新造林面积70707公顷,比上年上升47.04%;有林地造林面积42680公顷,比上年上升47.97%;低产低效林改造面积28997公顷,比上年上升50.28%。

加强森林抚育工作。2011年我省切实抓好森林抚育工作的实施,落实森林抚育补贴试点,编制作业设计,开展项目公开招投标,幼林抚育面积有所增加。全省全年完成幼林抚育作业面积230259公顷次,比上年上升11.06%;幼林抚育实际面积203788公顷,比上年上升17.60%。成林抚育面积149147公顷,比上年下降18.08%,原因是我省属于集体林区,抚育间伐比较少;其中中幼林龄抚育面积99273公顷,比上年下降27.27%。

大幅度提升林木种苗产量。在绿道网建设、生态景观林带建设等大工程实施的带动下,全省林木种苗需求量增加,产量大幅度提升。2011年苗木产量是7.53亿株,比上年上升26.55%。年末实有育苗面积3598公顷,比上年上升18.79%,其中新增育苗面积1019公顷。全年林木种子采集量34吨。

(三)全面启动实施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工程。以落实省部共建现代林业强省框架协议为契机,积极创新生态建设理念和举措,在全国率先启动生态景观林带工程建设,推动构建区域生态安全体系。广东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建设生态景观林带构建区域生态安全体系的意见》,召开了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工作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省生态景观林带建设规划》,决定到2020年建成23条、1万公里、805万亩生态景观林带。省财政将连续三年,每年安排1.5亿元专项资金补助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同时,积极贯彻落实省领导的指示精神,在2011年底启动了森林碳汇、森林进城围城工程的规划编制和前期准备工作,以全面推动城市增绿、城市升级和消灭宜林荒山、改造疏残林及纯松林工作。

(四)积极创建林业生态县,建设林业生态文明村。

2011年我省共有2个市、13个县(市、区)通过省里组织的检查验收,获得省政府授予“林业生态市县”光荣称号。自2003年以来,全省已有6个市被省政府授予“林业生态市”称号,共有86个县(市、区)被授予“林业生态县”称号。

2011年全省完成2320个林业生态文明村的建设任务,全省累计建成6767个林业生态文明村。积极参与绿道网建设,参与规划建设城市绿道1803.1公里,参与规划建设社区绿道1425公里。

三、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不断加强

科学分解森林资源“双增”任务,严格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加大依法治林力度,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进一步强化,实现了森林资源稳步增长的良好态势。加强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设管理,建立科学的森林生态监测体系,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不断加强。

(一)推出资源林政管理新举措。森林覆盖率和蓄积量作为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省政府与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签订责任书,明确了我省到“十二五”期末新增森林面积900万亩、森林蓄积1.32亿立方米的“双增”目标。从严控制下达木材生产计划,推行森林采伐公示制度。建立固定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木材运输执法新机制,全省首批29个县相继上路执法。加强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既保证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需要,又切实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全年共审核审批征占用林地项目1106宗,批准使用林地面积13.3万亩,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4.98亿元,其中审核审批省以上重点项目469宗,批准使用林地面积6.3万亩,有力保障了省重点建设项目和“双转移”项目用地需要。

2011年全省森林资源档案数据更新结果表明,全省森林覆盖率、森林面积、有林地面积、森林蓄积量比上年分别增加0.3个百分点、14.16万公顷、12万公顷、2603.7万立方米,未成林地面积减少3.1万公顷,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未成林地进界为乔木林地。2011年全省林业用地为1097.3万公顷,比上年减少0.75万公顷,减少主要原因是征占林地和补充耕地。有林地966.5万公顷,占88.1%;疏林地3.9万公顷,占0.4%;灌木林地66.0万公顷,占6.0%,其中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林地50.0万公顷,占4.6%;未成林地27.9万公顷,占2.5%;无林地32.4万公顷,占3.0%;其它林地0.6万公顷。全省活立木总蓄积4.63亿立方米,林木总生长量2358.0万立方米。全省林木总消耗量1069.5万立方米,其中,主伐896.4万立方米,占83.8%;抚育间伐11.2万立方米,占1.1%;其它(含自然枯损和不可预见消耗)采伐161.9万立方米,占15.1%。森林覆盖率为57.3%。

(二)加强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资源保护。实施华南虎、鳄蜥等极度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工程,推进柏乐树等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建立徐闻国家木兰植物保育基地。率先实施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落实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经费1000万元,选取6个重点湿地开展试点。建立国家级和省级湿地公园9处,总面积46万亩。

(三)加快自然保护区建设。自然保护区建设议案圆满结案,得到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高度评价。自然保护区科学研究和生态监测取得新进展。截止到2011年底,我省林业系统已建自然保护区270个,总面积1847万亩,占全省国土面积的6.85%,是全国自然保护区数量最多的省份。

四、林业产业平稳较快发展

我省以林业增效、林农增收、生态增优为目标,坚定不移地推动林业产业发展转型升级,产业体系逐步完善,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布局日趋合理,结构持续优化,林业经济功能不断拓展。

(一)林业产业总产值平稳增长。按照现行价格统计,2011年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为3328.1亿元,比上年增加525.94亿元,增长18.77%。

分产业结构看,第一产业产值444.64亿元,占全部林业产值的13.36%,同比增长17.29%;第二产业产值2821.75亿元,占全部林业产值的84.79%,同比增长18.66%;第三产业产值61.71亿元,占全部林业产值的1.85%,同比增长37.22%。

在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中,包括干鲜果品、茶、中药材以及森林食品等在内的经济林产品的种植与采集业的产值为276.76亿元,是第一产业的龙头行业;在第二产业中,所占比重较大的是木材加工、家具和造纸业,三者产值合计为2736.28亿元,占第二产业产值的96.97%;第三产业的龙头行业是林业旅游与休闲服务业,产值为58.85亿元。

从分地区看,林业产业总产值超过100亿元的有10个市,主要分布在珠三角地区,分别是广州、深圳、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清远、湛江,原因是我省的林业产业产值中第二产业比重较大,林业第二产业主要集中在我省的珠三角地区。10市的林业产业总产值合计为2849.55亿元,占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的85.62%。

(二)人造板和木地板产量有所下降。受外需走弱和规模企业数量减少的影响,人造板和木地板产量比上年有所下降。根据省统计局数据显示,2011年全省人造板产量772.52万立方米,比上年下降1.48%。其中胶合板产量为200.51万立方米,下降1%;纤维板产量415万立方米,增长7.1%;刨花板产量99.51万立方米,增长9.83%。2011年全省木地板产量3492.04万平方米,比上年减少9.34%。

(三)林产化工产品产量波动较大。受市场需求量的影响,全省林产化工产品产量波动较大。2011年全省松香产量77262吨,比上年下降32.66%;松节油产量6719吨,比上年下降34.43%。樟脑产量2339吨,比上年上升17.13%;木炭产量8108吨,比上年增长17%。

(四)木材产量持续增长。我省木材加工企业的产量和产值都有一定的增长,整体形势较好,市场对林产品的需求量增加,木材产量持续增长。2011年全省木材总产量735.51万立方米,比上年增长12.31%。其中原木690.41万立方米,增长12.89%;薪材45.1万立方米,增长4.04%。

木材产量按生产单位分类,林业系统内生产的木材为174.09万立方米,增长3.89%,其中系统内国有林场、事业单位生产木材144.27万立方米,减少7.81%;系统外企事业单位采伐自营地的木材53.34万立方米,减少16.51%;乡镇集体企业及单位生产的木材38.76万立方米,增长112.62%;村及村以下各级组织和农民个人生产的木材469.32万立方米,增长15.82%。

2011年全省锯材产量152.64万立方米,比上年增长19.23%;木片产量132.36万立方米,比上年减少34.44%。

(五)经济林产品总量上升,竹产业产量下降。2011年全省各类经济林产品总量达到752.31万吨,比上年增加14.57%,原因是占总量九成以上的水果产量增加明显。其中水果产量为702.97万吨,比上年增加15.62%;干果产量为6.73万吨,比上年减少2.18%;林产饮料产品产量为3.87万吨,比上年增加30.3%;林产调料产品产量5.68万吨,比上年增加3.84%;林产工业原料产量20.15万吨,比上年增长5.61%;木本油料产量6.53万吨,比上年减少26.13%;竹笋干、食用菌等森林食品产量4.67万吨,比上年增长24.2%;木本药材产量1.71万吨, 比上年增加3.64%。

2011年全省竹材产量为12803.64万根,比上年减少3.38%,原因是受到市场价格因素影响,采伐竹材的积极性不高。其中毛竹4194.17万根,篙竹8609.47万根,分别占全部竹材产量的32.76%和67.24%。村及村以下各级组织和农民所生产的竹材占全部竹材产量的比例上升11个百分点,为81.32%,依然是竹材生产的主要力量,共达10411.52万根。

(六)油茶与花卉产业平稳发展。随着国家和省支持发展油茶产业的力度不断加大,油茶产业发展具备了良好的政策环境,群众积极参与油茶产业的发展,种植油茶热情持续高涨,种植面积稳步增长。2011年全省新种油茶林面积17107公顷,总面积达135805公顷。

2011年末全省实有花卉种植面积6.81万公顷,切花切叶15.37亿支,盆栽植物3.21亿盆,观赏苗木3.32亿株,草坪2573.51万平方米。我省现有花卉市场104个,花卉企业8899个,花卉从业人员13.66万人,花农3.05万户,控温温室面积和日光温室面积分别为309万平方米和848万平方米。

五、林业投资力度持续加大

林业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事业、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在为全社会生产林产品、提供经济价值的同时,发挥着巨大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各级政府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加快林业生态建设与保护的战略决策,切实保证对林业投入的不断增加,从根本上保障了我省林业可持续发展。

(一)林业投资到位资金持续增长,增速放缓。2011年全省林业投资到位资金473458万元,比上年增长8.29%,增速放缓。其中国家预算内资金398125万元,增长9.95%;利用外资4128万元,减少35.63%;自筹资金27802万元,增长7.35%;其他资金43403万元,增长5.59%。

在实际到位的各类林业投资中,国家预算内资金所占的比重最大,占资金到位总量的84.09%。其中中央资金增幅很大,为48.96%,资金额达到63804万元;地方资金增长4.71%,资金额为334321万元。

(二)林业投资完成额突破50亿元。2011年我省共完成林业投资额为505088万元,按照林业投资用途共分四大类。第一类为生态建设与保护资金241534万元,具体包括造林、抚育、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等资金;第二类为林业支撑与保障资金103753万元,具体包括种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教育等资金;第三类为林业产业发展资金44171万元,具体包括花卉、林下经济、特种经济林等资金;第四类是包含财政事业费等其他资金,为115630万元。

(三)林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按照国家林业局的要求,2011年全国林业固定资产的统计范围改变较大,所填报的项目要求与国家统计局保持一致,即统计范围为按照项目管理要求,且计划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城镇林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农村非农户林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形成固定资产的投资项目不需填报。按照新的统计范围测算,2011年全省林业固定资产投资额是1550万元,全部为建筑工程。

(四)林业重点工程完成投资小幅度下降。2011年我省积极稳妥地推进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受到资金到位迟的影响,投资完成出现小幅度下降,共完成投资24432万元,比上年减少5.18%。其中沿海防护林完成投资14133万元,比上年增长11.06%,占总投资的57.85%;珠江流域防护林完成投资7103万元,比上年减少30.37%,占总投资的29.07%;平原绿化工程10万元,占总投资的0.04%;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完成投资3196万元,比上年长12.57%;占总投资的13.08%。

六、林业系统职工队伍保持稳定

截至2011年底,我省林业系统各种经济类型单位共计2352个,比上年增加193个,增加的主要是国有经济单位。在林业系统各单位中,国有经济单位2328个,增加193个;集体经济单位7个,保持不变;其他各种经济单位17个,增加6个。我省林业系统的单位类型以国有经济单位为主。

2011年林业系统在册职工和在岗职工分别为35071人和32260人,比上年分别减少11.77%和10.18%。在岗职工中,按照所属行业分国有林场、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林业工作站的职工人数位居前三位,分别为12441人、6495人、4151人。

全省全年林业系统在岗职工年工资总额108701万元,比上年增长18.65%;离退休人员年生活费50465万元,增长4.9%;林业系统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3747元,提高了20.04%,但与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5152元)相比仍处于较低水平,虽然工资不高,林业职工队伍仍比较稳定。

全省林业系统全年因工造成重伤2人,没有人员死亡。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全省森林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不高。目前,我省林分亩蓄积量每亩3.09立方米,与全国平均数每亩5.73立方米相比,有非常明显的差距,森林培育任务还十分艰巨。

2.林业产业发展面临转型升级的压力。林业第一产业的发展遭遇瓶颈,林业二、三产业抵御风险能力不强,在世界经济下行和外需不足的新形势下,企业自主研发、自主创新能力以及市场综合竞争力面临严峻考验。

3.林业统计与地方统计部门协调有难度。一是获取数据较为被动,部分林业统计数据必须在当地统计局获取,而当地统计部门的数据汇总时间比较迟,存在时间差,造成林业统计工作上的被动。二是部分指标统计口径不一致,在林业产业产值的统计上,林业部门和统计局的计算口径不同,比如统计局计算的林业产值,只包括造林、育苗、木材和竹材采运等,与林业部门的口径相差较大。

(二)几点建议。

1.进一步加大林业投资力度。近年来,我省林业投入大幅增长,但与其他省份相比,仍存在很大的差距。据年报显示的2010年实际到位资金情况,湖南、江西、广西、福建、四川分别是51亿元、48亿元、51亿元、115亿元、179亿元,我省为44亿元,仅占全国到位资金1163亿元的2.6%。为有效保障我省林业各项事业的平稳快速发展,充分发挥政府在生态建设上的主导作用,建议进一步加大对我省林业的资金投入力度。

2.建议加快林业产业转型升级,打造绿色低碳惠民产业。做大林业第一产业,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发展壮大特色产业,大力培育功能和效益多样的森林资源,扩大油茶种植面积,培育珍贵树木产业,提高林地产出率。做强林业第二产业,努力提升木材加工业、木竹家具业,促进自主创新,增强其发展后劲和可持续能力。做优林业第三产业,加快发展花卉苗木、生态旅游等新兴林业产业。通过林业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优化林业产业结构,促进林业第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增强林业强农惠农富农能力。

3.建立健全林业统计工作沟通协调机制。林业统计报表有很多指标涉及面较广,需要当地统计部门提供数据。因此国家层面在制定统计报表的时候,建议建立健全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统计部门沟通协调,最大限度地与统计部门保持指标一致、统计口径一致,进一步完善《分类》和调整林业统计年报制度,并出台相应全面准确的指标解释。


(本文数字包括雷州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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