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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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2-07-08
主题:
林业和国土地类不一致,经县政府裁决后如何修改林业资源档案的问题
内容:
国土二调为非林地,林业二调为林地,经县级人民镇府裁决,同意以国土二调数据(即为非林地)为准。请问应该怎么修改林业资源档案数据,是在“一张图”年度更新时直接修改还是请示省林业局后凭批复修改?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2-07-13
答复时间:
2022-07-13
答复单位:
广东省林业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森林法》第八十三条 林地,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确定的用于发展林业的土地。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等。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司关于启用2020年度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数据的通知》,将2020年度“一张图”全面应用于林地占用、林木采伐、森林经营、监督执法等森林资源管理及生态建设相关领域,支撑业务管理工作。对“一张图”年度更新成果中,存在未经审批擅自调整林地和国家级公益林范围界线及保护等级,逃避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和监督执法的,一经发现,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目前,林草湿数据与国土“三调”对接融合成果暂未发布,修改森林资源档案数据需按照《广东省森林资源档案管理规定(试行)》规定的程序并提供相应的材料,没有相应材料的,不得修改。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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