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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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4-08-02
主题:
大规模种植人工繁殖的二级保护植物金毛狗,几年后采收出售,需要办理审批吗?
内容:
本人个体户,计划大规模林下种植人工繁殖(组培苗是向科研单位购买)的二级保护植物金毛狗,种植时需要办理审批吗?几年后采收出售,需要办理审批吗?如需。如何办理?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8-02
答复时间:
2024-08-02
答复单位:
广东省林业局
答复内容:

您好!金毛狗属(所有种)(Cibotium spp.)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出售、收购野生金毛狗的,需向所在地市级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行政许可并提供合法来源证明。 人工培育的金毛狗(需提供人工培育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属于野生植物保护、管理的范畴,无需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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