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陈先生
留言日期:
2024-09-26
主题:
关于认定古树保护问题
内容:
我们家有一个树龄1千年的橄榄树,但是现在橄榄树周围有建筑,如果认定成功了,周围的建筑是否需要拆除,如果拆除是否有补偿。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9-27
答复时间:
2024-09-27
答复单位:
广东省林业局
答复内容:

您好! 根据《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古树名木树冠垂直投影及边缘外五米范围内为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县级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当指导、督促日常养护责任主体因地制宜采取保护措施。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或者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外进行建设工程施工影响古树名木正常生长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避让措施;符合国家规定的项目确需施工,无法避让的,应当在施工前制定保护方案。有关部门在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施工手续时,应当征求古树名木主管部门的意见。 感谢您对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和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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