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一夕
留言日期:
2024-10-26
主题:
饲养绿颊锥尾鹦鹉
内容:
请问当前广东省是否可以合法饲养带标识的绿颊锥尾鹦鹉,作为个人宠物并不进行繁殖售卖等行为,是否要向当地林业局进行报备申请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10-28
答复时间:
2024-10-28
答复单位:
广东省林业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妥善解决人工繁育鹦鹉有关问题的函》(林护发〔2021〕29号)的相关规定,人工繁育鹦鹉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其人工繁育活动应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目前我省已委托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办理人工繁育许可证,具体可咨询所在地林业部门。此外,个人可以购买人工繁育、合法来源且加载“中国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的费氏牡丹鹦鹉、紫腹吸蜜鹦鹉、绿颊锥尾鹦鹉、和尚鹦鹉。对确属人工繁育、来源合法的上述鹦鹉加载专用标识,凭标识销售、运输。依法加载专用标识的鹦鹉作为宠物的,按利用行为进行监管。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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