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司馬維
留言日期:
2020-02-19
主题:
关于蜘蛛是否是野生动物
内容:
请问来自国外的宠物捕鸟蛛(非保护名录里),是否属于野生动物,如何才能判定一种物种是否属于野生动物?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0-02-19
答复时间:
2020-02-19
答复单位:
广东省林业局
答复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野生动物保护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第十条规定“国家对野生动物实行分类分级保护。 国家对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组织科学评估后制定,并每五年根据评估情况确定对名录进行调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报国务院批准公布。 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是指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科学评估后制定、调整并公布。 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组织科学评估后制定、调整并公布。”以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等关于外来物种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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