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匿名网民
留言日期:
2020-06-02
主题:
三有野生动物备案问题
内容:
您好,请问经营利用三有野生动物比如乌梢蛇中药材 ,购进的时候供货商要有检验检疫证明提供,炮制酒乌梢蛇给其他单位,还需要检验检疫,然后和销售合同给林业局备案,才能销售吗?? 还是采购的时候,拿到供应商给的检验检疫证明,然后和供应商的销售合同,拿着去备案,就可以做下一步的销售了,不需要再次备案了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0-06-02
答复时间:
2020-06-02
答复单位:
广东省林业局
答复内容:

你好!乌梢蛇等三有保护野生动物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管理,具体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详情请参照《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因科研、药用、展示等特殊情况,需要对野生动物进行非食用性利用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严格审批和检疫检验。

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作为药品经营和利用的,还应当遵守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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