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fdw
留言日期:
2020-08-19
主题:
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销售许可
内容:
我公司在办理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销售许可(专用标识)时需要提供符合资质的供应商,我想咨询广东省境内哪些是有经营资质的供应商,如何查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0-08-20
答复时间:
2020-08-20
答复单位:
广东省林业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企业提供合法来源证明,符合有关规定,依法申请按照规定取得和使用专用标识都能合法利用,如需办理野生动物管理专用标识,请联系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研究与发展中心, 电话:010-62888966。如需鉴别标识真伪,请联系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检测中心,电话:0451-8219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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