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文先生
留言日期:
2020-12-10
主题:
不占用红树林保护区范围建设项目的生态补偿费用事宜
内容:
我公司建设项目不占用红树林保护区范围,厂区边界距离保护区最近为2.5km,是否需要进行生态补偿?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0-12-15
答复时间:
2020-12-15
答复单位:
广东省林业局
答复内容:

您好!该情况不需要进行生态补偿。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在自然保护区外围保护地带建设的项目,不得损害自然保护区的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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