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主管部门的新职能:林业血防工作

自今年5月1日起,《血吸虫病防治条例》正式施行。《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全国血吸虫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国务院卫生、农业、水利、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的职责和全国血吸虫病防治规划,制定血吸虫病专项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血吸虫病防治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农业或者兽医、水利、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血吸虫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第四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对血吸虫病防治地区的林业工程项目的实施情况和林业工程项目中执行血吸虫病防治技术规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这是国务院颁布行政法规赋予林业主管部门的新职能。 我国林业主管部门一直视血防工作为己任,长期以来在血吸虫病综合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国家林业部(局)历任部长、局长亲自抓,上世纪80年代中期投入巨资上马了兴林抑螺工程,林业生产、计划、科技部门为全国血防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中国林科院彭镇华教授首次提出兴林抑螺的概念,并出版了第一部系统研究生态抑螺机理的专著《中国新林种抑螺防病林研究》,在世界血防领域,第一次提出了营造抑螺防病林,改变钉螺孳生环境,切断人畜与疫水接触感染传媒,预防血吸虫病的理论。在1992年北京国际血防研讨会上,世界卫生组织专家称赞,通过发展林业改善生态环境,达到抑螺防病的目的,是一条集防治血吸虫病、保护生态环境与发展经济于一体的好路子,兴林抑螺研究成果指明了世界血吸虫病综合防治的方向。自上世纪末以来,兴林抑螺一直在我国血防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已经制定了《全国林业血防工程规划》和兴林抑螺工程技术规程,作为我国自主研发的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重大科技成果,兴林抑螺将在血吸虫病防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温家宝总理曾对林业血防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血防工作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采取林业与卫生、灭螺与治病、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措施,建立多部门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以求达到遏制血吸虫病疫情,控制血吸虫病流行,保护疫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疫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目的。批示充分肯定了林业血防工作的重大成就、重要地位和巨大的综合效益。 有血吸虫病防治任务地区的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积极组织实施林业血防专项计划和工程项目,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奠定了林业生物措施在血吸虫病防治领域的重要地位。特别是湖北、湖南、安徽、江苏、江西、四川、福建、云南的林业主管部门,将血防工作与退耕还林、长江防护林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以及自然保护区建设相结合,专人负责,实施工程,推广技术,制定计划,春查秋会,取得了显著成效。 林业血防工作是全国血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林业主管部门的一项新职能,是林业服务于社会公共卫生领域的主要业务。建议林业血防工作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提高认识 加强领导 做好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是实现执政为民的实际行动,是增加农民福祉的具体作为,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是加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作好林业血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配合林业“十一五”规划以及实施方案的制定,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林业血防工作的方针、原则和制度。 建立林业血防工作体系 血吸虫病防治地区的林业主管部门应申请专项编制,成立专门机构开展工作。对于血吸虫病疫情严重、林业血防工作任务较重的地区,可以建立专门机构;对于血吸虫病发生情况一般、林业血防任务较轻的地区,可以与森林病虫害检疫、预防等工作部门合并设立。 增加林业血防投入 为了增强林业血防工作的综合能力,要集中财力,抓紧实施《全国林业血防工程规划》,进行林业血防基础建设、物资储备和网络建设,并不断提高林业血防的预防控制标准,为做好林业血防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培养林业血防专门人才。林业血防工作急需复合型人才,包括林业血防的管理人才、科技人才、工程规划设计人才、教师、医务工作者、法律人才等,应积极引进和加速培养。林业科技部门应积极增加林业血防领域的科技立项,加快林业血防技术标准建设,把亟待解决的技术瓶颈问题包括机理、技术措施、效益的研究等纳入到各级林业科研计划中,积极推广林业血防领域先进科技成果。 强化林业血防的法律保障 尽快建立林业血防的配套法律法规,对划定疫区疫水、疫区控制、动植物检疫、隔离制度以及联防联控制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的执行,特别是在疫区实施林业工程未结合血吸虫病综合防治的追究法律责任,提出明确具体的法律规范。同时,加强林业血防普法、行政执法和司法工作。 做好联防联控 推进国际合作 要与卫生、农业、兽医、水利等主管部门加强交流,建立联系制度;各地区之间特别是同一水系、同一相对独立地理环境的地区,应当相互沟通、密切配合、联防联控。同时,要加强林业血防的国际合作,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优良抑螺防病林种质资源,与国外发达国家开展林业血防合作项目,联合培养专门人才。 抓好林业血防的宣传教育工作 大力宣传林业血防工作的作用、地位,特别是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意义,积极普及血防知识,表彰林业血防先进集体和个人,组织出版林业血防书籍和教材,在血吸虫病重点防治地区开设林业血防课程。(中国绿色时报 2006-05-1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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