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 扎实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本报讯 记者齐联报道5月13日~14日,国家林业局、福建省政府、中央党校、中国人民大学联合在福建省三明市举行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高峰论坛,研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大计。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乌云其木格在论坛上指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广大山区和林区必须努力调整林业生产关系,大力发展林业生产力。在新形势下,作为推动林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举措,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应切实遵循新农村建设的各项要求,抓住有利时机,稳步推进,做好做实。 全国绿化委员会副主任、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陈锡文,福建省省长黄小晶,全国人大常委、中国工程院院士王涛等出席论坛。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建龙主持论坛。 乌云其木格指出,实践证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集体林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变革,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实践。通过改革,还权于民,还利于民,促进生产关系、生态关系和社会关系和谐发展,是今后农村林业的发展方向。 乌云其木格说,林权制度改革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实践,关系到农村、林区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到相关方面利益的调整。要精心组织、积极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将这项工作作为深化农村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切实加强对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在改革中要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部门配合到位、扶持政策到位、指导检查到位、总体规划与分级规划到位,保护农民利益,防止过度收费,积极摸索经验,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这项工作顺利稳妥实施。 乌云其木格强调,充分利用林地资源,发挥林业生态和经济潜力,是我国农村地区尤其是广大山区、林区生产发展的重要内容,是林农脱贫致富、林区全面繁荣和生态环境保护升级的希望所在,必须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入手,调整林业生产关系,调动农民经营林业的积极性,深入探索发展林业、保护生态和兴林富民、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路子,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贾治邦说,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经过了半个世纪的探索和实践,经历了分林到户、山林入社、山林集体所有和统一经营、林业“三定”四个阶段。以中央林业决定颁布为标志,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入了第五个阶段。这次改革,是对以林地权益为核心的森林资产权益关系进行重大调整的改革,是从体制上、机制上和制度建设上进行的一次系统全面落实林业产权的综合性改革。福建、江西、辽宁等省改革的实践证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林业发展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活力之源、潜力之源、动力之源。只有继续深化、规范和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才能实现林业又快又好发展,提高林业产出率,才能增加林农收入,改善林农生活,才能促进农村的和谐稳定,推进新农村建设。 贾治邦指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范畴上是农村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高度的整体性;在本质上是农村改革的延伸,具有很强的同质性;在范围上是农村改革的又一次重大突破,与农村改革的目的具有高度的一致性。没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村改革就不全面、不彻底、不完善,必须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当前农村改革的重点全面推进,以全面解放和发展整个农村生产力,为建设新农村发挥应有的作用。 贾治邦强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积极又要稳妥,既要促进林业发展又要实现农民增收,既要抓好产权制度改革又要抓好配套改革。搞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一是要坚持党政领导亲自抓。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真正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紧抓不放。二是坚持以人为本。要树立兴林为了富民,富民才能兴林的理念,将林业建设与林农致富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在兴林中富民,在富民中兴林。兴林富民是林业工作的宗旨和目的,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三是坚持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必须走群众路线,把政策原原本本交给群众,尊重农民的意愿,尊重农民的创造。四是坚持抓好各项配套改革。 陈锡文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促进农村生产发展、农民增收,推进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林权制度改革提出了改革政府的管理制度,改革市场要素,完善金融支持农业的制度,培育农民的合作机制等,涉及农村的方方面面,为推动整个农村综合改革深入起到了重要作用。要继续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制度建设;创新和完善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调动农民积极性;创新和改革市场机制的生产要素,创新组织制度、林业管理体制和林业税收制度。 黄小晶在论坛上介绍了福建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经验,提出今后从五个方面抓好林权改革工作。一是建立完善的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和支持林农发展林业生产。二是建立新型的林业合作经营体系。三是规范森林资源流转体系。四是建立可持续的林业发展支撑体系。五是建立高效的林业管理体系,构建以管理、执法、服务三大职能为主的林业管理体制。 论坛期间,乌云其木格、贾治邦以及参加论坛的代表参观了三明市永安林改现场,并到林农家中走访座谈。福建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刘德章出席论坛,中央党校教育长李兴山、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王新清等领导和专家分别发表演讲。江西、辽宁、浙江、福建省林业厅厅长分别介绍了本省林权制度改革的经验。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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