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林业发展 推动新农村建设
发布日期:2006-05-15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四川省林业厅近日作出《关于加快林业发展 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林业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承担着生态建设和林产品供给的多重任务,与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紧密相关,历来是大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大力植树造林,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各类森林资源,可以直接有效地改善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增强防灾减灾能力,促进农业稳产高产;可以推动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扩大农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可以美化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促进社会文明与进步。因此,林业是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能从多方面给人们带来福祉,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大有作为。
《意见》明确了林业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四项任务: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全面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林业的多种优势,着力优化生态环境、发展特色林业、创建绿色家园、改革林权制度。
《意见》要求认真贯彻“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从有利于解决“三农”问题、有利于巩固和扩大生态建设成果、有利于搞活林区经济、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的大局出发,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产权合理流转;落实林业惠农政策,增加农民直接收入;创新发展方式,推动产业升级;加强林业科技服务,提高农民技术水平;加强林业基础建设,增强综合服务能力;坚持依法行政,强化资源管理。
《意见》指出,各级林业部门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省委的部署上来,把林业工作主动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中思考,把实现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林业自身职责,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全力以赴做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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