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将推荐认定10个省级森林康养基地

  为大力发展森林康养新业态,提高林业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近日,广东省林业局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省级森林康养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http://lyj.gd.gov.cn/government/document/other/content/post_2647187.html,决定在全省推荐认定2019年省级森林康养基地10个,目前申报工作已启动,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3日。

  《通知》要求,所申报的森林康养基地要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设施功能,适当填平补齐,避免急功近利、盲目发展,实现规模适度、物尽其用。不搞大拆大建,不搞重复建设,不搞脱离实际需要的超标准建设。符合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法建设的别墅等基础设施。森林康养基地建设要选址科学安全、功能分区合理、建设内容完整、特色优势突出。森林公园申报康养基地应当符合总体规划。

  《通知》明确,从事森林康养产业的企事业单位、专业合作组织等经营主体(含市、区,下同),运营管理机构健全,经营主体为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主体,3年内无重大负面影响,且集中连片森林经营面积在100公顷以上,林地林权清晰,四至界限分明,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林地权属证明的组织机构可申报。并要求,申报组织机构在区域交通上与矿山、工业区等相距5公里以上,外部交通便捷,公路等级达到与JTGB01规定的三级及以上的公路相贯通。森林覆盖率60%以上,风景资源品质较高,生物多样性丰富。周边无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噪(音)声污染、农药污染、辐射污染、热污染等污染源。地表水环境质量和地下水环境质量达到GB 3838规定的III类,污水排放达到GB 8978规定的要求。声环境质量达到GB 3096的II类标准。大气环境质量达到GB 3095-2012国家三级标准。基地内具有一定数量的、不同档次、不同类型、地理位置合理的设施;提供不少于2条的森林康养步道,每条步道不少于1公里,近自然铺设;通讯畅通,在可活动区域内能发出紧急求援信号;因地制宜规划建设标识标牌、步道服务站、休憩设施、卫生设施、应急救护设施和停车场等。具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和康养专业人员,森林康养餐饮、康养活动、住宿服务等管理流程、技术规范或服务标准健全。在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基础上申报森林康养基地的,其位置、功能分区和森林康养活动等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建设项目务必遵守自然保护地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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