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林业局下发紧急通知:在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

  1月25日,广东省林业局向全省下发《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充分认识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的紧迫性,严格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落实野生动物保护监管责任和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责任。

  《通知》指出,强化监管,规范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行为。一是在疫情防控期间,除疫情防控科学研究、疫源疫病监测或者其他特殊情况外,各地暂停受理猎捕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许可申请。各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和国有林场要加强野外管护巡护工作,防止在辖区内发生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二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各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在自然保护地内不得组织大型聚会、群众性或大型群众性活动。对自然保护地以及其他林业部门主管的旅游景区内涉及人员密集场所或相对封闭区域全面进行清洁消毒通风。三是加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以及其他野生动物主要停歇地、繁殖地、集中分布地的巡护管护,避免人与野生动物的近距离接触;发现野生动物异常或死亡等情况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科学处置。

  《通知》要求,强化监管,规范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行为。一是对人工繁育竹鼠、獾和其它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人工繁育单位开展清查登记,建立本行政区域内野生动物的人工繁育、经营利用档案,并于2020年2月10日前报省林业局。二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各地暂停受理国家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出售、购买、利用、运输的行政许可申请。三是各野生动物园、动物园等野生动物观赏、展演单位立即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和要求,实施有效隔离。四是督促各人工繁育单位做好隔离、清洁、卫生消毒、监测检疫和疫病防范等工作,阻断疫源野生动物与家禽、家畜的接触途径,防止可能的疫病传播,支持并配合做好对有关重点目标物种的检查、科研、预防监测等工作。

  《通知》强调,通力协作,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行为。一是加强农贸市场整治。各地要组织野生动物保护、森林公安主动加强与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的沟通与合作,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职责分工,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和检查,对野生动物买卖、经营、运输、屠宰各个环节进行检查,坚决查处和严厉打击非法售卖野生动物行为和其他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森林公安要积极会同和配合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大对跨省转运贩卖野生动物的查禁力度,切断野生动物非法流入我省的途径。二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对竹鼠、獾等可能携带新型冠状病毒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单位要按照国家通知要求立即实施封控隔离,严禁对外扩散,禁止转运贩卖;在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市场一律不得出售野生动物。三是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国家《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做好本行政区域或者上级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指定区域内各部门依法没收移交的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收容救护工作,并主动配合做好有关部门科研攻关、采样、送检以及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工作,最大程度消除风险因素。四是会同各有关部门向人工繁育、经营利用单位和个人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赢得大家理解和支持预防监控,并防止盲目宰杀或擅自放生丢弃野生动物行为,防止由此导致的资源损失和危害生态的情况出现,遏制由此可能带来的、潜在的疫病传播风险。

  《通知》明确,要严格值守,落实应急值守和信息日报制度。一是省林业局成立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具体见附件),加强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二是各地要组织各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预警工作,切实做好人力、物资和后勤保障,做到勤监测、早发现、严控制,第一时间发现,第一现场控制;一旦发现野生动物异常或死亡等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和省林业局,并配合做好样品的采集、送检和无害化处理工作,确保科学有效处置。三是加大重点区域的采样、送检工作,加强与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部门的合作,加强信息交流与沟通,协同做好疫情的防控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四是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和信息日报制度。春节期间安排野生动物保护、森林公安、森林防火等部门加强值班值守,确保野生动物异常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在疫情防控期间,省林业局要求各级林业部门广泛宣传,全面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一是要持续开展以环境卫生治理、清除病媒孳生地为主要内容的统一行动,动员各单位、职工和广大群众开展家庭卫生大扫除,全面清理重点部位、重点地带、重点场所的环境卫生,加强防蚊灭鼠力度,彻底消除卫生死角、裸露垃圾、清除积水等环境卫生综合问题。二是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做好科普宣传,深入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全省禁猎野生鸟类五年规定、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知识等。三是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宣传“拒食野生动物 树立饮食新风尚”,引导健康的饮食行为。四是加大公众场所宣传力度,提高公众保护意识、疫病防护知识和法治观念,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有效增强防病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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