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林业局召开全省林业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视频会议

   1月29日上午,广东省林业局召开全省林业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视频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我省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管控,研究部署林业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省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陈俊光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提出,全省林业系统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意识、坚定政治自觉,进一步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清醒看到疫情加快蔓延的严重形势,坚决克服事不关己的麻痹思想,把做好疫情防控、维护林区大局稳定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工作,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防控工作具体行动中。

      会议强调,要全力以赴做好全省林业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势头,重点抓好以下8个方面工作:

      一是迅速设立防控工作机构和队伍。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各地、各单位要迅速调整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抽调精兵强将,迅速组建工作专班,心无旁骛、全力投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是全面落实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工作。严格监管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行为,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最严厉的野生动物管控措施。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预警,做到勤监测、早发现、严控制,第一时间发现,第一现场控制。做好疫情防控科普宣传,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拒食野生动物 树立饮食新风尚”,倡导文明健康的饮食观。

      三是加大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执法打击力度。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和检查,加大对非法猎捕、运输、买卖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入粤交通要道的各地要重点管控打击利用交通工具运输野生动物及制品违法行为,加强野外的巡查摸排,加强对集贸市场、餐饮场所等区域的检查,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四是加强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疫情防控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全省各类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内不得组织任何聚会或群众性活动。加强野外巡护巡查,监督进山人员活动范围及活动形式,防止在辖区内发生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有效劝阻群众进入野生动物出没区域,避免人与野生动物的近距离接触。

      五是持续扎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全省气候干旱趋势没有改变,森林防火形势依然严峻。继续保持火源管控力度,保持林区进出道口、景区入口防火检查力度,杜绝人为火源引发火灾。继续保持防火宣传密度,筑牢森林防灭火的人民防线。继续提升应急值守强度,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报告并配合做好组织扑救工作。

      六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科学研判形势,结合疫情防控背景、气候条件、林业生产特点,研判安全生产主要风险点和防控举措。开展重点排查,对林区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进行重点检查。突出隐患整改,管护站点严禁用汽油、煤油等易燃物烤火取暖,提醒林区聚居地要注意安全用火用电用气。

      七是建立完善林业疫情信息报送工作网络。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和信息日报制度,充分发挥好阵地平台作用,做好舆论引导,加强对疫情信息发布的审核把关,及时发布权威消息,严守工作纪律,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八是确保林业干部职工人身安全。加强对春节期间流动人员摸底排查,对单位干部职工建立每日监测报告机制,督促指导个人做好自我防护,提醒指导干部职工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自觉养成良好生活习惯。严控聚集性活动,春节期间,提醒督促干部职工不走亲访友、不串门拜年、不聚餐聚会,防止疫情传播和扩散。做好物资保障工作,特别要为工作在防控第一线的检查人员配备相关的防控器械,落实好后勤保障工作。

      省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廖庆祥传达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有关精神,二级巡视员林俊钦、省森林公安局局长罗燕喜及局机关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在省主会场参会,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省属国有林场主要负责同志通过视频电话在分会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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