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统一行动!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

  梅州市林业部门将自2020年2月10日起至全国疫情解除期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集中统一行动。

  据了解,此次行动旨在坚决遏制和依法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力抓好新型冠状病毒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生活环境。将按照“强化宣传教育,规范管理秩序,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要求,重点打击非法捕猎野生动物、非法驯养野生动物;非法经营、加工、收购、出售、运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旨在坚决遏制和依法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力抓好新型冠状病毒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生活环境。

  此次行动将分宣传发动阶段、摸底调查阶段、查处整治阶段及巩固提升阶段进行。行动期间,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成立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集中统一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行动的统一领导。同时向社会公布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充分发动野生动物爱好者、志愿者组织等积极揭发举报违法犯罪线索,为打击行动提供有力支撑。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将主动加强与邮政、航空、铁路、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并完善信息沟通、专业支持、联动执法的一体化执法办案机制;结合群众举报线索,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户、集贸市场和其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营较集中的场所进行调查摸底,确定重点区域和重点打击对象。

  其中,3月1日起进入查处整治阶段。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将强化对野生动物主要栖息地、停歇地的巡护工作,严厉打击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协调联动及与邮政、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沟通联系,严肃查处非法驯养或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行为,切断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贩运、走私通道,加大对跨省转运贩卖野生动物的查禁力度,切断野生动物非法流入我省的途径。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将切实加强案件的侦查工作。

  此外,梅州市还将逐步建立起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和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能力。

  据了解,1月19日至2月8日,全市(局)累计出动民警1284人次、车辆314车次、清理整治市场、酒楼饭店等经营场所1041个/次,查封野生动物养殖场所162家,签订禁止野生动物交易责任书1091份,宣传教育5345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233份,立案3起(刑事案件0起、行政案件3起),打击处理3人次,收缴野生动物137头/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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