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首次系统确立自然保护区建设自然学校的规范标准

  日前,广东省林业局办公室发布《广东省自然保护区建设技术指引(试行)》,该文件从7大方面对自然保护区建设规范与目标作出全面、细致的指引。在《指引》中,广东省首次系统确立自然学校建设的规范标准。

  根据《指引》,自然学校是指在自然保护区进行科普宣传和生态教育的主要场所和途径,以自然体验为主题,拥有可循环的自然教育课程,具备自然体验的各类设备,并配备有讲解员和志愿者服务的自然教育品牌项目。“在保护好自然保护区的情况下,通过建设相应的设施,建立自然学校,可以发挥保护区在生态产品供给、社会服务方面的功能。”相关负责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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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引》规定,自然保护区所建设自然学校的固定场所必须是在保护区试验区或外围地带。自然学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教学设施、智慧系统、教学产品和师资团队。《指引》对自然学校教学内容的丰富性提出要求,强调课堂的体验性以及与自然的互动性。

  在教学设施方面,自然学校应具有室内教学场馆和户外教学场地。室内教学场馆可配备自然学堂与主题功能馆,建设有多媒体信息中心、自然图书馆、实验观察室、自然创意坊等场馆不少于 3 处;户外教学场地应有结合特色资源、综合体验或宣传活动的场地不少于 3 种,形式包含但不限于科普功能体验场、自然教育径、观测站点、野外营地等。值得注意的是,《指引》对自然教育径的设置提出特别要求。除海洋型自然保护区外,自然学校的户外教学场地应设置3条以上自然教育径,道路的长度应不小于1km,宽度不小于1.5m,至少每隔100m设置一处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的节点平台,至少每300m建设1处生态廊道。另外在教学产品方面,自然学校应针对不同年龄层群体开设体验课程、教练和讲解员课程等,课程数量不少于3种。自然学校的体验产品应包含特色资源科普课程、功能体验馆、户外体验路线、手工体验课程和相关的服务产品。在智慧系统方面,结合自然保护区的宣传推广媒介,形式包含但不限于公益课程预约平台、科普宣传推广系统、教学设施中的模拟体验、VR 和 AR 互动体验等。在师资团队方面,配备专职或兼职自然教育教练和讲解员、志愿者;注重师资团队的继续教育及培养,合理发展志愿者团队。

  “自然学校以简明直观、生动灵活、科学多样的自然宣教形式开展公众教育,使来访者认识自然保护区设立的目的和意义,获取自然知识和技能,感受自然保护面临的威胁和压力。”相关负责人表示,借此可培养公众环境责任感,提高人们保护自然环境与野生动植物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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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以重建人与自然的联系为目标,国内的自然教育已步入蓬勃发展阶段。广东省在推行自然教育方面可谓走在前列,今年3月出台《广东省林业局关于推进自然教育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建设全国自然教育示范省的目标,2020年力争创建40个省级自然教育基地,到2023年创建100个,每个地级市至少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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