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部署加快推进禁食野生动物后续工作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我省各地迅速开展禁食后野生动物后续处置工作,截至8月底已基本完成登记在册野生动物处置工作。根据国家林草局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最新批示精神,请各地加快推进禁食野生动物后续工作,进一步将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和措施落实落细落地。

  一、担当作为,落实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主体责任。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决定》和《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负总责。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秉着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的理念,本着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主动担当作为,不能存在等靠要、观望思想,结合当地实际抓好禁食野生动物后续工作,防止禁食野生动物后续处置补偿久拖不决。各地要对本地新出现纳入《妥善处置在养野生动物技术指南》范围的蓝孔雀等野生动物以及合法养殖、依规停业的养殖户依法予以合理补偿。

  二、实事求是,抓好禁食野生动物后续政策和措施落实。

  各地要组织开展禁食野生动物后续处置养殖户“回头看”,巩固前期工作成果,防范非法流转的野生动物进入我省,确保动物处置到位,不留死角,避免反复。要实事求是,不搞一刀切,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分类指导、分类处置,组织有关部门积极研究加大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政策支持力度,落实好相关项目、土地、财政等各方面优惠和扶持政策,做好养殖户转型转产帮扶工作。要督促县(市、区)加快落实资金,尽早将补偿资金发放到位,切实缓解养殖户面临资金周转和转型困难,维护好广大养殖户的利益,按国家要求于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后续处置补偿工作。

  三、加强执法,依法取缔和打击非法野生动物贸易行为。

  各地要建立县(市、区)、镇(街道)、村(居委会)层级保护野生动物工作责任制,要组织公安、林业、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野生动物保护监管联动机制和长效机制,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职责分工,强化野生动物源头猎捕、中间流通、末端利用等各个环节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形成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安全的强大合力。要依法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加大对野生动物野外集中分布区、人工繁育单位以及商品交易市场、餐饮单位等交易场所的巡查,严厉打击假借药用、科研、展示等非食用性用途开展非法猎捕、人工繁育、售卖以及跨省、跨地区转运贩卖野生动物行为,切断以骗取补偿、非法食用等目的而非法流入我省及跨市县非法交易的途径。

  四、加强宣传,组织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工作。

  各地要充分利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和“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等重要宣传时段,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对农村等偏远基层地区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大力倡导“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和情报信息收集,做好正面宣传报道,开展“拒绝滥食野味”专项行动,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提高公众生命健康理念和生态保护意识,营造良好保护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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