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紫金查处3起涉野生动物案,3人被刑拘!

  2月8日至10日,河源市紫金县公安局森林分局连续破获2宗非法狩猎案,刑事拘留3人,查处涉野生动物案3起,打击处理3人,收缴各种鸟类活体10只。死体18只。


  2月9日11时许,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紫金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经过严密布控,成功抓获非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违法行为人赖某华,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依法对其作出罚款壹万元,没收猎捕工具的行政处罚。

  2月9日18时许,紫金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在义容镇汀村抓获正在用捕鸟网捕鸟的李某举、罗某娘、陈某嘎三人,现场缴获捕鸟网5张,活体翠鸟1只,并在其住处缴获鸟类活体10只,死体7只。犯罪嫌疑人李某举、罗某娘、陈某嘎三人自2019年12月份以来,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非法狩猎罪,县公安局依法对其三人作出刑事拘留。目前,案件进一步审理中。

  紫金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局长刘伟雄表示,紫金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对新型冠状满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高度重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落实紫金县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市场防控组的工作方案,加强陆地野生动物监管,依法查处非法捕猎、人工繁育、携带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我局全体干警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主动作为,全警取消春节假期和双休日,深入开展清查、检查行动,重点检查餐馆、酒楼、集贸市场,并在紫金境内高速路出入口设点抽检流通领域的车辆,同时深入基层巡查,严打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一旦发现有非法经营、猎捕野生动物的行为,坚决按2020年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从快从严惩处。

  紫金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呼吁广大人民群众发现有非法捕猎、非法捕捞、非法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提供线索,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将进行严厉的打击。同时呼吁全县人民不要捕杀、食用野生动物及进行非法交易。“我们森林公安将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抓严、抓细、抓实各项工作有效阻断传染源和传播途径。确保我县人民财产和生命健康安全,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紫金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局长刘伟雄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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