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持续深化“绿色”改革,全面推动高质量绿色发展

  近年来,韶关市围绕“全力筑牢粤北生态屏障,打造绿色发展韶关样板,争当北部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的目标要求,不断深化“绿色”改革,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体系、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为韶关高质量绿色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

  2019年,市区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全省最大,森林覆盖率、活立木蓄积量、有林地面积三大森林资源核心指标数据稳居全省第一,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称号。

  加快创建南岭国家公园,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韶关市以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建设专项改革试点为基础加快编制南岭国家公园(韶关范围)建设方案。对标国家公园管理创新机制,以韶关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为自然基底,结合继承现有自然保护地管理成效以及保全自然性、原始性、原生性等特性,探索完善南岭国家公园建设的相关标准与规范,编制完成南岭国家公园(韶关范围)建议方案。目前,拟建南岭国家公园在韶关范围内总面积约为1176平方公里,包括南岭—罗坑片1014平方公里和丹霞山片162平方公里,整合了韶关19个自然保护地。探索构建“分区管控”的差异保护管理模式,对不同功能分区实行差别化管控策略。完善林权制度,探索通过租赁、置换、地役权合同等方式规范流转南岭国家公园内集体土地和经济林,提高自然资源资产国家所有权比例。

  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印发实施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方案,通过对集体土地、森林、矿产等自然资源资产进行统一普查和确权登记,逐步探索建立集体土地、森林、矿产等自然资源资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产权制度。目前,按照南岭国家公园韶关拟建范围,已开展自然资源资产普查和确权,摸清了保护地底数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

  整合优化自然保护地。加快编制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韶关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建议方案,开展韶关市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专题研究,探索解决自然保护地内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严格进行自然保护地规范化建设,力争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深化林业改革,全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全域推进林长制改革。率先在翁源开展林长制省级试点,建立县、镇、村三级林长制体系和林长制考核评价体系,在此基础上,在全市推开林长制改革,分级设立林长,分级建立林长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韶关市森林资源手机化管理系统,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

  完善森林防火管理制度。在全省率先建立森林防火远程监控系统和护林员管理系统,健全森林防火“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建立森林航空消防基地,初步实现森林防火监控数字化、网络化管理。出台《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实行森林防火区、农业生产生活区、城镇居住区3个区分区管理,进一步加强野外用火管理。制定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的“23条”,全面落实“市领导包县,县领导包镇,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山头、路口和重点户”的森林防火责任机制,2019年全市违规野外用火案件数同比下降69.7%,露天焚烧现象减少90%以上。

  加快“全域创森”步伐。按照建成“林水相依、林城相依、林路相依、林村相依、林居相依”的城市森林生态景观格局思路,加快推进创森5大体系24项工程345个项目,全市7个县(市)均已完成国家森林城市(县级)备案,韶关成为全省首个完成全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备案的地级市,力争2021年成功创建全省乃至全国首个全域国家森林城市地级市。同时,深化国有林场改革,落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 801个,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编制12个,实现将国有林场在编职工工资和福利全部列入财政预算。

  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完善大气环境管理制度,打好“蓝天保卫战”。实行道路扬尘整治“三个一”督察机制,市委、市政府及市辖三区主要领导每季度召开一个现场会、每月开展一次“回头看”、每周开展一次巡查,着力解决影响市区空气质量的突出问题,2019年市区完成裸露土地整治面积18.7万平方米,完成市政道路、公路道路周边连接线硬化及停车场整治面积约59.6万平方米。出台《韶关市皇岗山芙蓉山莲花山保护条例》,修订《韶关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条例》,市区266.4平方公里的禁放区域实现无燃放,市区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打好“碧水攻坚战”。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强力开展河湖“清四乱”和“五清”专项行动,推进河长巡河履职常态化。2019年,规模以上河湖“清四乱”上报销号数337宗、销号率100%,市、县、镇三级河长巡河20940次,发现问题1103个,有效处理1103个;2018年度河长制考核被省评为“优秀”等次。完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完成120次水库水功能区监测和322次河流水功能区监测,水质总达标率74%。

  推进国家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打赢“净土防御战”。推进矿产资源制度改革,印发实施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规定、项目会审规则与程序、采矿权设置及出让规则与程序、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凡口矿矿山综合生态修复项目和大宝山矿新山片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获评“广东省首届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十大示范案例”,《人民日报》大篇幅报道大宝山矿修复生态环境,走绿色转型之路。加快建设韶关市土壤环境管理信息化系统,推动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建设用地联动管理“一份清单”“一张图”,积极推进“粤北韶关土壤环境污染修复技术研发、评估验证与工程示范基地”建设。

  创新“两山”转化的制度和行动,全面推动高质量绿色发展

  建立林业碳普惠运行管理机制。率先在全省开展林业碳普惠试点,选取翁源县翁城镇沾坑村和始兴县3个林场进行试点探索,成功开发《广东省森林保护碳普惠方法学》《广东省森林经营碳普惠方法学》两个省级林业碳普惠方法学,并在全省开创林业碳汇上市交易的先河,探索出“碳普惠制+生态文明建设+精准扶贫”有机结合的创新路径。推广沾坑村经验,在全市7县(市)共计64个省定贫困村和1个少数民族村开发林业碳普惠项目,已交易实现保护生态环境有效补偿1850.2万元。

  创新生态产业化发展方式。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精致农业,逐步壮大生态农业规模,形成以优质稻、优质蔬菜、特色水果等6大主导产业,茶叶、油茶、中药材等6大特色产业相结合的“6+6”发展格局;积极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实现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县域全覆盖,翁源兰花产业园纳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管理体系。推进全域旅游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加快旅游资源整合,推进旅游与工业、农业融合发展,推动旅游业从观光向休闲、从景点向全域转变,去年来韶游客人数和旅游收入分别增长11.28%和13.08%。转变林下经济发展方式,不断延长产业链,将发展模式由林下种植、林下养殖向林下采集加工、森林景观利用拓展,带动直接参与林业经营的农户超过13.5万人,实现森林休闲旅游产值110多亿元。

  探索产业生态化发展路径。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动钢铁、有色冶金、能源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大数据、医药健康、新材料等新兴产业,生态工业实现稳步发展。2019年,被认定为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先进制造业增加值117亿元、增长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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