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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普法|湛江积极适用多样替代修复方式守护红树林生态

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时间:2025-05-12

  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24年度全省法院十大刑事案例,其中,湛江麻章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案入选。

  基本案情

  2022年6月,陈某金等3人商议共股租赁位于湛江市麻章区太平镇某村海滩荒废的80亩鱼塘用于养殖泥丁,该区域土地利用类型为红树林地。为增加养殖面积,三人雇请挖掘机清理该鱼塘内的红树林,致使红树林损坏面积达10.7亩,经鉴定,被毁坏的红树林损失价格为11.7万元。2023年7月,三人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并积极在该鱼塘补种补植红树林,修复33.4亩,经专业评估,符合红树林生态补偿要求。

  裁判结果

  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陈某金三人故意毁坏红树林,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虽然三名被告人已经通过补种补植红树林来履行修复义务,但在修复期间仍会因生态环境服务功能丧失导致损失,遂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判令支付生态环境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4.2万元,通过认购碳汇的方式履行以及承担鉴定费用3000元,并在地级市以上级别的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典型意义

  本案系通过认购碳汇替代性修复红树林生态的典型案件。红树林是滨海社区抵御气候灾害的关键屏障,对于维持生物多样性和稳定全球气候意义重大,但红树林的保护却面临严峻的挑战。本案中人民法院不仅积极适用替代修复、劳务代偿等多样化生态修复方式,以司法之力守护绿色“国宝”红树林,还把本案搬到红树林巡回法庭内公开审理,在群众“家门口”以案释法,让广大群众认识到红树林的重要价值和作用,明白破坏红树林涉嫌刑事犯罪,将面临被判处刑罚的严重后果,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