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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发布2025年第3号林长令

来源:本网 时间:2025-09-26

  2025年第18号台风“桦加沙”在阳江市海陵岛沿海登陆,对阳江市林业生态和生产造成严重影响。9月25日,阳江市委书记、市第一林长卢一先,阳江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林长余金富签发了2025年第3号林长令——《关于全力推进“桦加沙”台风灾后林业救灾复产工作的令》,要求各级各部门切实做好台风灾后林业救灾复产工作。

  该林长令提出六点要求。

  一是全面开展灾情排查,夯实救灾基础。各级林长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立即组织护林员、林业技术人员开展全城灾情普查,重点排查林木倒伏折损、苗圃受浸、防护林带损毁、县镇村公共绿化区域苗木受损、绿美点设施(含步道、标识、景观植被等)破坏等情况,按山林权属、区域类型分类登记造册,建立“一林一策、一点一方案”灾情台账。要科学鉴定林木受损程度、绿化设施损毁等级,区分可修复、需重建等不同情形制定处置方案,为精准救灾提供依据。

  二是精准实施灾害处置,降低次生风险。当前台风“桦加沙”的影响还没消除,要继续密切监测雨情、灾情,防止山洪、泥石流、滑坡等次生灾害发生。要科学开展林木救治,对有培育价值的幼林,要在灾后30日内完成扶正、整枝削叶、培土稳固等作业,树高5米以上林木需采取顶撑加固措施,防止二次倒伏;对风倒风折率高、无培育前景的林木,按规定组织清理或皆伐,同步做好采伐迹地的临时管护。要推进县镇村绿化恢复,对镇村主干道、公园绿地、庭院周边受损绿化苗木,优先选用长势健壮的乡土树种、景观树种进行补植,及时修剪残枝、更换枯死植株,对受损的绿化护栏、灌溉设施,及时完成维修和更换,尽快恢复镇村公共绿化基本景观,保障日常管护功能。要强化林区安全防控,组织力量清理损毁树木及枯枝落叶,重点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对清理后的林木及时喷洒药剂消毒,严防病害滋生和外来物种入侵。要做好苗圃复产管护,对受浸苗圃迅速开沟排水,采取消毒灭菌、适当施肥等措施促进苗木复壮,优先保障县镇村绿化恢复及绿美点建设所需种苗供应。

  三是规范林木处置流程,保障林农权益。积极向省林业部门争取受灾林木采伐指标倾斜,优先保障灾害清理、生态修复所需限额,简化审批流程。妥善做好灾损古树名木的统计和处置。加强木材运输管理与市场监管,畅通销售渠道,防止压价收购和木材价格大幅下跌,避免林农损失扩大。按山林权属依法有序开展林木处置,严厉打击哄抢、滥砍盗伐等违法行为,维护林区秩序稳定。四是加快生态修复重建,恢复生态功能。聚焦重点生态区域修复,优先推进沿海防护林带、湿地、森林公园等受损区域修复,采用乡土树种开展补植补种,提升林分稳定性和生态防护能力。全力推进绿美点建设恢复工作。对受损的绿美乡村、绿美示范带以及各绿美点,按“原风格修复、高品质提升”原则,及早完成景观植被补植、步道修缮、标识牌重置等工作;结合受损情况优化局部设计,融入地方生态文化元素,提升绿美点景观品质和体验感,确保灾后绿美点功能不降低、颜值有提升。

  五是强化民生保障服务,推进损失追偿。加强林区转移人员管理,做好人员服务保障,在隐患消除之前坚决不许返回。尽快恢复林区交通、通信、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协调督促保险公司成立专项工作组,加快灾后调查、评估与理赔进度,将县镇村绿化苗木损失、绿美点设施损毁纳入保险理赔重点范畴。各级林业部门要主动对接保险机构,协助投保林农、镇村集体办理理赔手续,确保赔偿款项及时到位。对受灾严重的林农、林业经营主体及绿美点运营单位,要落实技术指导、资金帮扶等措施,引导开展生产自救。

  六是压实各级责任链条,确保工作实效。各级林长要下沉一线督导救灾复产,及时协调解决人员、资金、技术等难题;护林员要加大巡护频次,做好灾情监测、作业监管和技术协助等日常工作。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核实全市林业受灾情况,全面准确掌握灾害损失,积极组织林区救灾复产,尽最大努力减少台风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