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鸟类迁徙期鸟类保护,近日,惠州市委书记、市第一林长刘吉,惠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林长陈宇航签发了2025年第3号林长令——《关于全面加强鸟类保护的令》。
该林长令提出五点要求。
一要压实保护责任,健全长效机制。各县(区)要扛起鸟类保护的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工作机制,将鸟类保护纳入林长制和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工作内容。压实县(区)、镇(街)、村(社区)各级林长及林业、公安、市场监管、网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邮政管理等相关部门责任,明确分工,强化协作,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治理格局。02
二要加强宣传引导,推动全民参与。结合“鸟节”“爱鸟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重要节点,开展“爱鸟护鸟”“候鸟护飞”等主题宣传和科普“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市场”活动。推广生态友好型防护网,落实野生动物致害补偿,缓解“护鸟”与“护农”矛盾。完善举报奖励与救护机制,鼓励公众、志愿者、社会组织参与监督,营造全民爱鸟护鸟的社会风尚。03
三要强化巡查监测,守好野外防线。聚焦鸟类重要栖息地、繁殖地、越冬地、迁飞停歇地、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以及农林结合部、湿地、滩涂、公园绿地等重点区域,全面落实网格化巡护。持续推进“清套、清夹、清网、清饵”行动,做到发现一处、清理一处、查处一处。在候鸟迁徙季、越冬期等关键时段,加密巡查频次,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巡护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报告巡查监测及第一时间处置情况。04
四要深化部门协同,严打违法行为。落实好《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依托“林长+”协作机制和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联动与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违法线索发现与核查首接责任制,深挖快破典型案件,实行“网上网下”同步治理,清查农贸市场、花鸟市场、餐饮场所、电商平台等重点场所,加强运输寄递环节监管,规范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活动。对各类违法犯罪坚持“零容忍”,依法从严惩处,形成持续震慑。05
五要规范救护管理,夯实工作基础。全面加强鸟类疫源疫病监测预警,严防疫情发生。完善鸟类收容救护体系,提升救护能力,科学开展救护、放归等工作,严查借救护名义买卖鸟类行为。结合绿美惠州生态建设,稳步实施鸟类栖息地和迁徙停歇地生态修复,提升栖息地质量。科学推动观鸟等生态旅游活动,打造鸟类友好型生态旅游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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