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季天干物燥、大风天气频繁,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一个烟头、一个火星,就可能引发森林火灾。一旦发生森林火灾,不仅造成公私财产损失,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还将面临相关的法律责任。2025年11月1日中午11时53分,广东江门鹤山市鹤城镇一山边起火,消防、公安、鹤城镇政府与村委会工作人员迅速组织人员将火扑灭,所幸未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经鹤城派出所调查取证,此次火情是村民蒋某在野外祭祀时,不慎点燃周边杂草引发。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鹤城镇派出所对当事人蒋某进行批评教育并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同时,对此次火灾造成的相关损失,鹤城镇人民政府、坪山村委会将向蒋某依法追究民事赔偿责任,蒋某对自身违法行为有了深刻认识,对自己疏忽大意造成的火灾悔恨不已,并承诺将严格遵守森林防火相关规定,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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