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韶关已进入森林高火险期,天干物燥,植被含水量低,一根未熄灭的烟头,可能拥有着极大的“火力”足以摧毁一片森林。回顾过往,被人随手乱丢的烟头不止一次地引发火灾事故,令人扼腕叹息。
11月26日,翁源县江尾镇仙北村九仙嶂石门口山发生一起火情,相关部门迅速响应处置将山火扑灭,经调查,江尾镇村民黄某在上山期间多次野外用火吸食香烟,并在山上丢弃烟头,最终引发山火。目前,黄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三月初,黄某某在翁源县龙仙镇田心村祭拜祖坟时边抽烟,边清理杂草,烟头掉落草丛引发山火。同日,张某某在龙仙镇贵联村扫墓时使用打火机点燃纸钱后,纸钱被风吹到山林内导致山火的发生。针对上述两起失火烧山案件,相关部门迅速响应,警方开展调查并依法对涉事人员进行了处理。目前,黄某某、张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4年11月2日下午4时,翁源县龙仙镇中心村黄竹坪村小组铜锣洞发生山火。经调查发现,当天,群众巫某、江某携带了香烟、打火机前往铜锣洞山上挖草药,巫某在上山途中抽了支烟,没有将烟头熄灭便继续上山,约10分钟后燃起山火,巫某返回打火未果后逃离现场目前,巫某、江某两名嫌疑人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
主办单位:广东省林业局 联系方式:020-81723806
粤ICP备2022091796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100 粤公网安备 440103020004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