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大鹏
留言日期:
2023-12-18
主题:
冬虫夏草的销售许可是否需每人一证
内容:
广东局局领导您好: 想咨询一个关于冬虫夏草销售证照的问题。冬虫夏草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批准。问题如下:如门店将冬虫夏草出售给消费者个人,是否需要针对每一位消费者单独办理销售许可?还请领导百忙之中能予以答复。 万分感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12-18
答复时间:
2023-12-18
答复单位:
广东省林业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以下称《条例》)第十六条规定:“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采集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申请采集证。”《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批准。”具体办理手续请详细咨询冬虫夏草原产地的地市林业主管部门。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注!

满意度:
我要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