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汕头市人民政府审议同意,《汕头市湿地保护规划(2025—2035年)》印发实施。
汕头市地处粤东海滨冲积平原,濒临南海,韩江、榕江、练江的中、下游流经市境,独特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孕育了丰富多样的湿地资源。经自然历史沉淀及近年来打造,汕头市的湿地资源已成为稳定的湿地植物群落,为多种动物提供栖息、觅食和繁衍场所,维护生物多样性,美化海岸自然景观,改善滨海生态环境。
本次编制的《汕头市湿地保护规划(2025—2035年)》,将汕头作为广东省构建“一核一带五江多点”的湿地保护总体格局中的重要节点,主动对接,因地制宜,统筹谋划,提前布局。通过深入分析汕头市湿地保护现状、成效及存在问题,明确2025年—2035年规划期间全市湿地保护的目标任务、总体布局、保护修复重点及保障措施,旨在为10年规划期间的湿地保护管理提升绘制蓝图,提供基本遵循。
根据该规划,汕头市将引领各级各相关部门在更高的政治站位上履行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正确处理资源利用与资源保护的关系,统筹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坚持“生态优先、系统保护,系统治理、科学修复,示范引领、全面提质,共建共享、和谐惠民”的基本原则,构建汕头湿地保护发展空间格局和湿地保护体系。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全面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管理高效的湿地生态网络,湿地生态服务价值显著提升,湿地保护达到全省先进水平,打造滨海湿地保护示范城市,湿地保护成果高质量、多层次惠及民众。
为达到规划目标,按照该规划,汕头市将采取了一系列保障措施:
一是广泛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提高公众的保护意识。利用世界湿地日、湿地保护宣传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等重要节点,以社区、中小学校园、自然保护地为重要依托,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普及湿地保护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弘扬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珍爱湿地的理念,更为广泛地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注湿地、爱护湿地的良好氛围,让更多的人成为湿地保护的参与者、守护者及受益者。
二是压实工作责任,保障履行湿地保护职责。明确界定汕头市各级各相关职能部门湿地保护的法定职责及工作责任,充分发挥绿美汕头生态建设、林长制等工作机制的作用,压实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湿地保护责任,形成自然资源(林业)部门为主分工协作、共建共治的湿地保护工作格局。
三是开展湿地保护修复,增强湿地生态服务功能。构建“政府主导、社会经营、公众参与”的湿地保护工作机制。不断强化湿地生态保护修复,采取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方式,对集中连片、破碎化严重、功能退化的自然湿地进行修复和综合整治。自然保护地开展湿地修复的自然恢复为主。通过红树林营造修复、小微湿地建设、污染物清理、自然湿地岸线维护、河湖水系连通、植被恢复、野生动物栖息地恢复和湿地有害生物防治措施,增强湿地生态服务功能。发挥省级以上重要湿地、自然教育基地等示范引领作用,丰富充实其自然保育、生态修复、景观提升、生态体验、科研监测、科普教育等功能,完善澄海义丰溪省级重要湿地、牛田洋、苏埃湾片区湿地的建设保护,推进一批郊野公园、山地公园、小微湿地建设提升,打造湿地特色品牌。鼓励企业、科研院所、社会团体、公益组织,志愿者或个人以捐赠、认领、志愿者服务等方式,参与湿地保护。
四是加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侵占破坏湿地行为。各有关单位要严格管控建设项目占用湿地,建设项目选址和选线涉及重要湿地、红树林湿地必须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因国家重大项目、防灾减灾等需要,无法避让的应当尽量减少占用,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经依法批准使用的,相关单位要组织用地单位做好科学调查、治理和评估,恢复或者重建与所占湿地面积和质量相当的湿地。按照职责分工,自然资源等部门认真开展湿地保护、修复、利用等活动的监督检查,核查湿地变化图斑,依法查处侵占破坏湿地的违法行为。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