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林业局加大《广东省林长制条例》宣传力度

  《广东省林长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已正式实施,为进一步扩大公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提高公众对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重要认识,营造社会公众关注森林资源、保护森林资源的良好氛围。3月28日,惠州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惠州市林业局)工程师付甜做客惠州市司法局、惠州市广播电视台联合推出的普法栏目《午间说法》,结合惠州市林长制实施情况,从出台背景、重要意义、主要内容等方面对《条例》进行详细解读。

  《条例》于2024年9月26日由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据了解,继安徽省、江西省后,广东作为全国第三个省份出台了林长制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将林长制从政策层面上升为法规制度,聚焦林长制实施工作的要求,围绕林长体系、林长职责、林长制运行机制等方面进行制度设计,对保障和促进林长制的实施和高效顺畅运行,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林草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接下来,惠州将持续加大《广东省林长制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力度,深化落实林长制实施,加强林业资源保护监管和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助力惠州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