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方》杂志记者从广东省林业局获悉,今年省财政安排公益林补偿资金达28.03亿元,补偿面积超过6600万亩,其中红树林补偿资金约600万元。首批有6个村集体获得公益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激励补偿。
北江两岸公益林
广东是我国红树林分布面积最大的省份,全省红树林总面积达1.14万公顷。2024年,广东在公益林补偿方式上进行了创新,首次将红树林作为公益林特殊区域纳入生态补偿范围。依据《广东省省级以上公益林结合森林质量分类差异化补偿方案》,对纳入补偿范围的红树林给予最高56元/亩的补偿标准。据统计,2024年已纳入生态补偿范围的红树林面积达10.57万亩,约占全省红树林总面积的62%,补偿资金共计591.92万元。
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东部的麻章区湖光镇金牛岛红树林片区
2025年,广东将进一步加大红树林保护力度。按照林草湿荒普查形成的“一张图”数据,确定全省红树林范围并纳入生态补偿体系,充分发挥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在红树林保护中的激励与导向作用,切实调动广大群众保护红树林的积极性。
实施公益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激励,是广东在公益林补偿方式创新方面的又一重要举措。2025年,广东对在林木食用菌培育、仿野生种植、南药益智产业发展、森林旅游等方面具有带动效应的首批6个村集体,分别给予30万元的激励。这6个首批获激励的村集体分别是始兴县罗坝镇桃源村、高州市新垌镇高良村、翁源县江尾镇东鹊村、梅江区城北镇玉西村、平远县上举镇八社村以及惠东县宝口镇龙坪村。广东通过创新实施公益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激励方式,鼓励和引导当地村民群众积极推动公益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升林地经营效益。
林下仿野生种植灵芝
下一步,广东将积极探索并推动实施公益林可持续经营,继续完善公益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激励制度,助力增加林农收入,促进全省生态公益林保护与利用均衡发展,充分发挥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综合效益。
短评:让绿色资产有“颜值”更有价值
今年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20周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作为这一理念落地生根的操作化支点,肩负着将自然资本转化为经济资本、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的时代重任,是践行该理念的关键路径。广东首创公益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激励补偿机制,为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协同共进提供了新思路。
这一创新机制,精准地破解了公益林保护长期以来面临的资金短缺与动力不足的难题。在传统观念里,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仿佛是一对难以调和的矛盾,但广东的实践却巧妙地打破了这一固有认知。它以激励补偿为有力杠杆,成功撬动了公益林生态产品价值的实现,让原本“养在深闺人未识”的生态资源,摇身一变成为能够创造实实在在经济效益的宝贵资产。
从产业融合的视角审视,激励补偿机制为多产业的协同发展搭建了广阔平台。村集体获得激励后发展特色生态产业,并非单打独斗。以森林旅游为例,它与周边的餐饮、住宿、手工艺品制作等行业紧密交织,形成了一条环环相扣的完整产业链。游客在沉醉于森林美景的同时,会品尝当地特色美食、选购独具匠心的纪念品,从而带动相关产业蓬勃发展。这种产业融合不仅大幅提高了经济效益,更丰富了生态经济的内涵,让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实现了更为紧密、多元的有机结合。
从长远发展考量,这一机制为构建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经济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通过激励补偿,村民的生态保护意识和经营能力得到了有效培养,他们成为生态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与此同时,生态经济的发展也为公益林保护提供了稳定的资金保障,形成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未来,我们应持续完善激励补偿机制,强化政策引导与支持,鼓励更多地区积极借鉴推广。让更多地方在守护绿水青山的过程中,收获金山银山,实现生态、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共同绘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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