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林改试点工作座谈会召开
李容根作重要讲话 张育文总结试点工作

   
   
   
  6月11日上午,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暨省联席会议第二次成员会议在四会市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总结了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情况,研究部署我省进一步巩固完善提高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问题,为全省全面铺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做好准备。李容根副省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林业局局长张育文作试点工作总结。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联席会议成员,肇庆、韶关、惠州市政府分管林业副市长,省林业局副局长郑伟仪、孟帆、纪检组长肖伟昌以及各地级以上市林业局局长、省局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省政府副秘书长颜学亮主持。

   省林业局局长张育文在会上作了全省试点工作总结报告。报告指出,从去年上半年开始,我省在韶关始兴县、惠州博罗县、肇庆四会市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目前,试点工作已基本完成。3个试点县集体林地总面积537.4万亩,林改工作涉及39个镇、411个村(居)委会、4867个村民小组、17.6万农户、71.2万人。3个试点县基本完成了明晰产权和落实经营主体的工作,已登记发放集体林地所有权林权证面积520万亩,占3个试点县集体林地面积的96.8%;登记发放集体林地使用权林权证面积497.7万亩,占3个试点县集体林地面积的92.6%。其中发放集体山林股份权益证书面积408.7万亩,占3个试点县集体统一经营(含已流转)山林面积的90.2%。通过林改,进一步明晰了集体山林产权归属,调整了集体山林利益分配,解决了一大批久拖不决的山林纠纷案件,调动了社会林农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热烈拥护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未出现因林改而发生群体性上访投诉事件。三个试点县(市)农村呈现出“农民得实惠、生态得改善、林业得发展”的喜人局面。  

  对于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所取得的显著成效,李容根副省长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3个试点县摸索出了一条“明晰产权、量化到人、家庭承包、联户合作、规模经营”的符合广东实际的林改新路,为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全面铺开积累了宝贵经验。李容根要求,在继续深化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各地要认真做好本地区集体森林资源经营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抓紧对本地区经济社会情况、农村基层干部群众改革意愿和政策诉求,以及集体林地经营状况作一次深入细致调查,彻底摸清社情、民意、林况,认真做好全面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各项准备。省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尽快制定出台符合我省实际的林地林木流转管理办法,规范流转行为。改革工作完成后,要紧紧围绕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的目标,制定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巩固和提高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  

  李容根强调,各地务必高度重视林区社会稳定工作,密切跟踪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的新动态,提高警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坚持把维护林区社会稳定工作贯穿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全过程;妥善解决山林纠纷,尽量避免和遏制因山林纠纷引起群体性事件,切实维护林区和谐稳定。  

  会上,省林业局副局长郑伟仪宣读了试点县(市)试点工作检查验收情况通报。四会市、始兴县、博罗县分别介绍了试点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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