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召开的全省林业工作会议上,省林业局局长张育文在会上通报了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指出我省林改试点工作成效显著,走出了一条“明晰产权、量化到人、家庭承包、联户合作、规模经营”符合广东实际的林改新路子,为全省全面铺开林权改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张育文指出,2007年底以来,省政府在始兴县、博罗县和四会市启动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一年多来,三个试点县(市)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基本完成了林改试点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目的,并通过了省、市的检查验收,三个试点县(市)综合评分都达到优秀。同时,肇庆、云浮、韶关等市已率先铺开林改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通过试点,我省总结摸索出一条“明晰产权、量化到人、家庭承包、联户合作、规模经营”符合广东实际的林改新路子,将确权经营从家庭承包、确权发证、联营合作三个步骤并作一步走,直接走规模经营、集约经营的路子,为全省林改工作的全面铺开探索了经验。今年6月11日,省政府在肇庆的四会市召开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全面总结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主要成效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集体林地林木产权进一步明晰。三个试点县(市)经过实地勘界、确权登记,依法明晰了集体林地林木的产权归属并核发林权证的林地面积为510万亩,占三个试点县(市)集体林地总面积的95%,其中已发放集体山林股份权益证书的林地面积为408万亩,占集体统一经营(含已流转)林地面积的91%。通过林改进一步明晰了林木所有权、林地经营权,理顺了林业生产关系,为科学发展现代林业创造了基础条件。
(二)林区农民增收初见成效。三个试点县(市)通过林改,进一步稳定自留山、责任山,推动开展联户合作、完善家庭承包、实行均股均利等多种经营方式,将集体山林经营收益和依法流转的集体山林所得收益的70%以上均分给农户,使农民实现资源经营资产增收;通过扩大林地作业面,增加农村劳动力就业,使农民实现就业增收;通过强化集约经营、规模经营和产业化经营,提高林地的产出水平,使农民实现效益增收;通过完善承包流转合同,使农民实现让利增收。据统计,三个试点县(市)农民2008年涉林收入比2007年增加5337万元。
(三)生态文明建设进程明显加快。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促使“想造林、多受益、快致富”的意识深入人心,极大调动了全社会参与造林及林农耕山致富的主动性,“看好自家山、管好自家林”成为农民的自觉行动,全社会培育、保护森林资源的积极性显著增强,有力地推动了植树造林事业的发展,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四会市和博罗县森林覆盖率和林木蓄积量都有大幅度提高,始兴县2008年度新增造林面积比2007年度增加1.2万亩,今年春季,人工造林面积达9万多亩,比去年又有大幅增长。
(四)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处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以及林地林木价值的上升,一些历史原因造成的涉林矛盾和山林纠纷以及前几年一些已发生流转的集体山林存在租金过低、期限过长等问题,在林改明晰产权过程中逐渐暴露出来。三个试点县(市)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这些问题,既推进了林改试点工作,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林改期间三个试点县(市)共调处山林纠纷872宗,解决争议面积7万亩,调整完善规模经营合同160多宗。
(五)林业配套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三个试点县(市)林业公益性事业单位以及基层林业工作站和木材检查站实行了定编、定员,所需经费列入了县财政核拨,解决了长期困忧林业部门的沉重历史包袱。同时,四会市和始兴县成立了林业交易服务中心,规范了交易行为,既有效防止集体森林资产流失,又盘活了森林资源资产,为山区农民搭建了发展林业生产的融资平台,受到林农的普遍欢迎。
张育文说,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之所以能够在短期内取得显著成效,是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周密部署,试点地区党委、政府组织有力、开拓创新,广大林业干部、基层群众共同努力、辛勤劳动的结果,是顺应民心、尊重民意、注重民情的结果。林改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决策部署,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从实际情况出发,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了很多宝贵的试点工作经验。
(一)党政领导重视是林改试点取得成功的根本。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省委、省政府成立了以华华省长为组长,龙云常务副省长和容根副省长为副组长的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三个试点县都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任正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县、镇、村三级书记抓林改、高位推动的工作格局,各有关部门鼎力支持、密切配合,为林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支撑。
(二)科学制订方案是林改试点取得成功的关键。林改前,我省经过深入细致调研,制订了《试点工作方案》和全省指导性意见。三个试点县(市)、镇、村、组在林改过程中,坚持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制订切实可行的林改意见和工作方案,探索形成了多种形式、各具特色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新模式。
(三)抓好宣传培训是林改试点取得成功的保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标语、横幅、简报等宣传工具,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主要内容、经验做法,使社会各界了解林改、支持林改、参与林改。同时,省、市、县、镇还分别举办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培训班近330场次,参加人员约1.5万人次,为顺利开展试点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发动群众参与是林改试点取得成功的前提。林改的主体是农民,在林改过程中从方案设计到组织实施的各个环节,都充分发挥农民在改革过程中主人翁的作用,按照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按类施策,不搞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一切以林农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五)依法规范操作是林改试点取得成功的基础。林改工作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程序严格。三个试点县(市)通过先抓一个有代表性的镇进行试点,以点带面,有步骤、分阶段,典型引导,示范推进。在改革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林改政策要求办事,严格遵循“两个三分之二”的原则制订村、组林改工作方案和工作流程,做到改革内容、程序、方法、结果公开、公平、公正,实行全过程“阳光操作”,坚持进度服从质量,确保林改有序推进。
(六)加强督促指导是林改试点取得成功的动力。国家林业局和省政府领导多次赴试点县(市)实地检查指导林改工作。省、市、县林业部门也经常派出工作组到三个试点县(市)驻镇、村督促指导林改工作,省林业局建立了林改试点工作联络员信息员及定期汇报制度,并先后召开三次全省试点工作专题座谈会,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碰到的问题和困难,逐项突破,稳步推进。
(七)做好配套改革是林改试点取得成功的保障。林业配套改革成功与否事关林改全局。三个试点县(市)统筹谋划,着重抓好镇(乡)林业站、木材检查站等基层管理队伍机构建设,统筹解决其人员编制,经费纳入财政全额核拨。制定和完善财政、金融等支持政策,为林改和林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组建林业产权交易机构,加快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为现代林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措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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