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掀起林权争议专项治理行动热潮

  为认真贯彻黄华华省长在全省林业工作会议上对全省调处工作的部署和张育文局长提出的要求,强化山林纠纷调处责任,加大调处力度,有效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3月14日召开全省林权争议调处工作会议,专题部署全省开展林权争议专项治理行动,4月2日省又下发了《关于印发全省林权争议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决定自4月至7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林权争议专项治理行动,行动分全面排查、集中调处和总结考核三个阶段进行。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实现我省案件的大排查、大调处、大结案、大考核,力争积案调处率达到80%以上,避免和遏制重大越级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林区社会稳定,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氛围。   通知下发后,各地高度重视,迅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在全省掀起一轮林权争议专项治理热潮。     湛江:高位推动 三级领导齐抓专项治理工作   为确保该市林权争议专项治理行动顺利进行,湛江市坚持高位推动,市委、市政府把林权争议调处作为林改中的重点和难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陈岸明为组长,市委政法委骆华庆副书记、市调处办黄建坚主任、市林业局叶碧清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人员为成员的湛江市林权争议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要求县(市、区)、镇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三级林权争议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三级领导齐抓专项治理行动,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制。市林权争议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工作组到各县(市、区)检查指导专项治理行动,督促落实林权争议专项治理的各项要求,加大调处工作力度,确保完成这次林权争议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目标任务。     广州:采取多种得力措施 确保工作实效   广州市高度重视在林改中加强林权争议调处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省关于在全省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的精神,采取多种得力措施,确保行动成效。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市林业和园林局成立以局长王国如为组长,副局长司承贤为副组长的林权争议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工作人员充实和加强市山林权属争议调处办公室力量。二是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全市林权争议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各区、县级市要明确落实辖区内各级林权争议调处机构,特别是具体落实街道办事处和镇调处机构的调处职责和权限,明确争议调处主体,把调处工作任务分解下达到街镇一级,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等。三是专题部署、专题培训。于4月22日在广州市凤凰山宾馆召开全市林权争议调处工作会议进行专门部署,会议要求各地:一要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林权争议调处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不断加大林权争议调处工作力度;三要立足基层,加强排查,积极推进林权争议调处工作;四是加强对各区、县级市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的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并将对这次专项治理行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同时,市林业和园林局组织了全市调处工作的专题培训。      河源:迅速部署 积极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河源市迅速行动,积极开展全市林权争议专项治理行动。4月1日就下发了《关于开展林权争议调处工作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河林办[2011]15号),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林权争议案件的排查登记工作,准确掌握纠纷动态,及时化解矛盾。二是结合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收尾工作,积极开展林权争议积案专项治理行动,各地要集中力量,进一步落实责任,采取各级领导包案包片责任制,落实案件调处惩奖办法,限期完成调处工作任务,争取在这次专项治理行动期间积极化解一批积存案件。三是认真做好林权争议信访问题及维稳工作,切实解决来访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及困难。准确掌握争议双方信息动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不发生重大越级上访和群体性械斗事件发生。   河源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制和案件调处激励奖惩办法,集中人力物力,采取各级领导包案包片,层层落实责任,积极化解林权争议矛盾纠纷。如东源县落实了责任到人、领导挂帅、包案到乡镇,发挥乡镇政府职能作用,充分利用协调处理手段,大量化解矛盾,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据统计,今年以来,东源县共协调处理山林权属纠纷180宗;紫金县结合案件较多、工作量大的实际,及时增加了两名调处工作人员,充实到调处队伍中去;和平县、连平县积极开展林权争议的排查工作,重点做好林权争议信访工作的维稳和矛盾化解,集中力量攻坚克难,争取在专项治理行动中,全力化解群众反映强烈,涉及信访的林权争议案件。     江门:局长挂帅 专题部署   该市高度重视,林业局党委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曹石金任组长,分管副局长谢健国、森林分局局长司徒文晃任副组长的全市林权争议调处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林政科。4月15日召开全市林权争议调处工作会议进行部署,围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总要求,强化林权争议调处责任,确保林地所有权林权证发证率在95%以上,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明晰产权主体改革任务。此外,该市各县(市、区)也相应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切实加强领导,高位推动,把林权争议调处作为林改中的重点和难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惠州:加强督导 确保按时完成专项治理任务   根据全省林权争议调处工作会议的要求,3月22日,惠州市部署在全市开展林权争议专项治理工作,一是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林权争议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切实做好林权争议排查摸底工作;三是积极开展林权争议调处工作,对排查出的林权争议案件,逐一进行调处化解,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防止矛盾扩大和升级,并制定解决方案,明确调处期限,切实维护林区社会稳定,确保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顺利进行。4月19-22日,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市调处办对各县(区)林权专项治理行动排查阶段情况进行检查督导,以确保6月完成专项治理工作任务。     阳江:突出重点 切实抓好落实   阳江市成立了由市农业和林业局梁正艺副局长任组长,郑进忠副调研员任副组长,林政科陈宏涛科长、市农林局林业总工程师陈成勋、市调处办常务副主任陈瑞炳为组员的阳江市林权争议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明确了各地要按照省、市的工作要求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一是认真排查山林纠纷案件及重大山林纠纷信访维稳隐患,对重大的山林纠纷案件进行稳控,对容易引发群众上访的案件要及时引导化解;二是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对省重点督导的阳东县,派出专职的调处人员作为定点联系人,实行每星期一督导,对重点案件定期听取分管副县长汇报,以掌握案件的办理情况,确保调处专项治理工作成效;三是对排查出的重难点案件为突破口,加大调解力度,以解决一批累积案件,如阳东县大八镇珠环村和阳东林场的山林纠纷案件,阳江林场与阳东县田畔镇山林纠纷重审案件等;四是突出抓好林改工作中暴露出的山林纠纷案件,保证林改任务顺利完成,并要求在外业勘界中解决的纠纷要做好档案的记录和完善相关的材料。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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