薇甘菊是我国重要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是国家林业局重点防治的四种林业有害生物之一。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及国家林业局关于薇甘菊防治工作的指示和部署,全面掌握我省薇甘菊疫情,为科学防治提供依据,4月29日,省林业局发出《关于开展薇甘菊疫情春季调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组织开展全省薇甘菊疫情春季调查工作。
《通知》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我省绝大部分地区为薇甘菊适生区,据去年统计,全省有18个地级市69个县级行政区分布有薇甘菊,分布面积60.08万亩,发生面积53.40万亩,并有向粤东、粤西两翼扩散蔓延趋势。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调查工作,是薇甘菊防治工作的基础和重要措施,各地要给予足够的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调查工作;二要精心组织,全面查清疫情。各地林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薇甘菊监测调查规程,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调查方案,并函告有关部门、单位,加强沟通与协调,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查清辖区内林业、农业、水利、建设、交通、铁路等部门责任区内薇甘菊疫情。疫情调查结果要及时上报本级政府,并提请政府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三要加强培训,严格执行调查技术标准。各地要加强技术培训及指导,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集中开展调查工作,为疫情调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各地要按重新修改的《薇甘菊监测调查规程(试行)》认真开展工作,调查结果要落实到行政区划和具体的小地名、地段,林地要落实到资源地籍林班小班。各疫区县要建立镇、村、具体的小地名、地段、林班、小班疫情数据档案;四要如实汇总,及时上报。各地级市及局直属国有林场要在6月15日前形成薇甘菊疫情春季调查报告及薇甘菊监测调查汇总表,以书面形式上报省森林病虫害防治与检疫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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