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24日,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场推进会在韶关市召开。会上,刘昆副省长高度评价韶关的林改工作,并总结了五个方面的经验做法供全省各地学习借鉴。
一是党政领导高度重视。领导重视是林改工作顺利推进的关键。韶关市委常委会多次专题研究部署林改工作,全市召开了各县(市、区)党政“一把手”参加的高规格的林改工作动员大会,逐级成立了以书记为组长的林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四级书记”抓林改、“三组一办”推林改(驻村工作组、技术指导组、党政督导组和林改办)、“两制三到位”促林改(领导负责制、责任包干制,宣传到位、经费到位、技术到位)的工作机制。同时,韶关市还实行市委常委挂点联系县(市、区)林改工作的机制,将林改工作列为县(市、区)党政班子落实科学发展观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且多次召开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出席的林改工作专题会议,全力以赴高位推动林改。
二是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头绪众多、涉及面广,需要多部门通力合作、共同推进。韶关市从市委办、政府办、发改、财政等市直相关单位抽调人员充实到林改办,组成一支强大的林改工作队伍,齐心协力推林改。在林改工作全面铺开前,为确保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切实规范林改工作措施,韶关市林业、公安、司法、法院、检察院等五部门联合出台文件,要求各地切实做好林改期间森林资源保护和社会稳定工作,市委办、市政府办出台文件明确了23个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和落实人员责任,市档案、人事、编制部门协同配合,全心全力推动基层林业机构定岗、定编、定员工作和林改档案管理。韶关市各县(市、区)发改、财政、编制、纪检监察、档案、宣传和政法等相关部门也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形成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林改工作局面。南雄市还从市委办、政府办、纪委、组织部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了4个林改工作督导组,采取分片分镇包干的形式,对18个镇(街)进行地毯式模拟验收,确保林改工作质量。
三是林业系统全力推动。林业部门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力军。韶关市作为我省的林业大市,自留山、责任山比例高,明晰产权主体改革任务相当繁重,市林业局作为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具体推进者,层层签订林改责任书,仔细制定林改工作方案、技术操作规定等各项工作制度措施,明确落实责任,严格规范操作。为解决林改技术人员不足的问题,韶关市林业局将班子成员与科室负责同志分成10个技术指导组,全程包干各县(市、区)拟制工作方案、政策宣传、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经验交流等工作,靠前当好林改工作参谋,强化检查督促,确保林改政策执行不走样。浈江区从区属单位和有关镇抽调专业技术人员121人,分宣传、督导、业务技术及经费保障等4个组推进林改工作。
四是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广大农民群众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受益者,也是改革的主体。广泛发动群众、坚持依靠群众、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是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法宝。韶关市坚持把积极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贯穿林改工作始终,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林改政策,借助报纸、广播、电视、墙报、网络等多种媒体,通过召开会议、寄发资料、张贴标语横额、组织宣传车到镇入村等形式,把林改政策不折不扣、原原本本地交给群众,千方百计调动他们支持林改、参与林改的积极性,真正将林改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交给农民。
五是统筹推进配套改革。积极推进配套改革,既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又是巩固完善主体改革的重要举措。韶关市高度重视配套改革,在基本完成主体改革的同时,及时开展配套改革,全市10个县(市、区)将基层林业站和木材检查站全部列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新设了林业资源及产权管理中心、森林资源综合管护大队,人员经费纳入财政核拨,彻底解决了林业发展的后顾之忧。同时,韶关市各县(市、区)都建立了林业产权交易中心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心,为巩固完善林改工作成果提供了强有力的体制保障。此外,还积极完善财政扶持、采伐管理、金融保险、科技服务等配套政策,为林业的持续、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为山区农民搭建起耕山致富的融资平台。林改以来,韶关市降低育林基金征收标准、为全市农民年人均增收49元,依法依规完善承包合同750多万亩,增加农民收入1.24亿元,人均年增收6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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