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是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重点扶持项目,国家对此高度重视。去年国家督察组对我省重点项目督察时,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被列入重点稽查项目之一,并就部分进展较慢的地区和单位提出整改要求。省政府把保障性安居工作列入“十大民生实事”进行部署,并与各地政府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
自2010年我省全面启动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以来,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国有林场积极行动,全力推进这项工作。全省改造任务量为8527户,中央补助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均已下达,到目前为止全省共到位资金23602万元,完成投资9949万元;全省已开工建设4560户,占全省任务总量的53.5%,已竣工650户。
为加快我省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进度,确保年底全面完成国家下达改造任务,将党中央、国务院惠林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下一阶段,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将集中人力物力,突破工程难点,尽快促成项目审批、完成工程开工建设筹备工作。同时,争取有关职能部门的支持配合,解决建设过程有关规划、审批、收费、招投标、市政配套、监理等实际问题,强势推进工程进度。
省林业局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制定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一系列有关政策规定,认真贯彻落实林木声副省长4月8日在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以及棚户区改造建设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并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收。电力、通讯、市政公用事业等单位要对保障性住房适当减免入网、管网增容等经营性收费,把保障性住房各项费用降到最低标准”的讲话精神,确保有关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切实减轻国有林场和广大职工的负担,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危旧房改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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