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省局召开全省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张育文在会上就如何积极推进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作讲了三点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张育文指出,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是政府保障性住房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从2007年开始,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方针政策,召开多次会议指导工作深入开展。去年,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了保障性住房建设责任书,建立约谈问责机制。今年,省委省政府再次把保障性住房建设纳入“十大民生工程”。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也是全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国家和省曾组织多次检查组赴各地检查,并将情况直接通报,对推进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部门和人员要追究责任,对违法违纪行为将坚决查处。同时,全面实施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是广大林场职工的殷切期盼。我省国有林场大部分地处山区,经济落后,职工收入偏低。很多房屋结构简单、面积狭小,配套设施缺乏,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所以,完成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任务,是林业部门当前最迫切的民生工程,是改善职工生活环境,提升林业形象的难得机遇。因此,完成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任务,不但是林业部门的一项业务工作,更是政府一项政治任务,必须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不折不扣地完成好、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交给我们的任务。
二要落实责任,建立问责制度。省政府已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问责制度,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同样实施问责制度。张育文强调,这次会议后,对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建设进度缓慢、资金土地不落实、政策措施不到位的,省林业局将发出督导函,对发出督导函整改不力的,将约谈市县林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对今年年底没有完成去年工程建设任务的、没有启动今年改造任务的,省林业局除全省通报外,将向地方政府通报,今后将不再安排上报国家投资项目,因主观努力问题影响工程建设的,将建议当地党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要狠抓工程质量,严格建设全程管理。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住房条件的改善,关系到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涉及面广,公益性强,社会影响大,保证其工程质量意义十分重要。对此,张育文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建筑质量问题,各级主管部门的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重点抓,要科学谋划,切实履行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科学把握工程建设进度,保证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和造价;切实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成质量过硬、人民群众满意、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惠民工程。严格工程全过程管理,包括资金管理、质量管理、分配管理、物业管理、安全管理等。按目前进度分类指导,主体工程已经建好的,要做好后续验收工作;在建的抓好质量;未开工的要抓紧推进。
张育文最后强调,我省林业部门很多基层单位,例如林业工作站、木材检查站、林科所、国家级森林公园、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等,仍存在着职工居住危旧房现象,我们仍需继续努力,再鼓干劲,乘着国家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东风,加快基层林业单位职工危旧房改造进程,为我省现代林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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