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全省调处林权纠纷9590宗

  今年来,我省各级林权争议调处工作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总要求,组织开展全省林权争议专项治理行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全省共协调处理林权纠纷案件9590宗,涉及争议林地面积112万亩,进一步明确和稳定了山林权属,为扩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范围和林区社会稳定打下良好基础。   一是召开全省林权争议调处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强化林权争议调处责任,将2011年定为“林权争议大调处年”,要求各地在抓林改的同时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检查、同步验收林权争议调处工作。   二是组织开展林权争议专项治理行动。围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明晰产权的主体改革要在6月底前完成的要求,省局部署4月至7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大排查、大调处、大结案、大考核的林权争议专项治理行动,迅速掀起了林权争议专项治理热潮。   三是对全省林权争议积案量大的10个县进行重点督办,以省调处办名义给地方政府下发了督办通知书。同时,组织召开了我省林权争议调处工作重点县座谈会,要求各重点县深入贯彻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把林权争议调处工作作为林改的重点和难点来抓,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在6月底前化解一大批林权争议案件。此外,为进一步提高重点县基层工作人员的素质,分别在茂名市、河源市、龙门县、罗定市举办重点县基层调处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班,四市八个重点县的县调处办、乡镇林业站和司法所等基层调处工作人员共529人分别参加了培训。   四是抓好重大案件的协调处理。先后办理了大埔县丹竹坪村与潮州市韩江林场争议上韩窠山林权属案、高要市白诸镇上云河村与云城区思劳镇三坑村争议分水坳山林权属案、潮州市潮安县铁铺镇巷口村与汕头市澄海区莲花镇林畔村争议林厝山案等案件。(林权争议调处处)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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