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胜强率队到江门市检查2010年度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

  7月14—15日,省林业局党组成员、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总指挥杨胜强同志率领省检查组到江门市,检查2010年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此次检查考核以听取情况汇报、查看情况、抽查执行情况、座谈讨论等方式进行。   7月14日上午,江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聂党权代表市政府向省检查组汇报了全市2010年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   2010年,江门市认真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全市林业资金投入占财政总投入的1%;森林采伐98.8万立方米,控制在省下达指标112万立方米之内;征占用林地控制在省下达限额以内,审核率达100%;活立木净增率3.8%,大于3%的要求;木材流通经营管理规范,运输量少于采伐量;森林火灾受害率0.0009‰,大大低于省控制指标1‰;林业有害生物管理成效显著,“四率”达标;全面完成年度营造林任务,生态公益林管护各项指标符合考核标准;机构队伍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湿地保护管理以及自然保护区建设等均能落实责任,健全机构,专人管理,达到省的责任制考核标准。   聂党权还汇报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面的情况。至今年6月底,全市有林改任务的6185个村民小组(村委会)中,已票决通过本村林改方案的村民小组(村委会)6114个,占任务的98.85%;完成宗地确权、图表制作的村民小组(村委会)6063个,占任务的98.03%;已整理好林改档案资料的村民小组(村委会)6065个,占任务的98.06%。全市参与林改总面积为544.3万亩。已核发集体林地所有权证面积536.5万亩,占任务的98.56%,发证数7390本;核发集体林地使用权证面积512.7万亩,占任务的94.19%,发证数10025本;发放股权证面积527.5万亩,占任务的96.91%,发证数62.18万本,涉及农户61.28万户。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江门市林改工作已收到了较好的成效,具体表现在五个“得到”:产权进一步得到明晰,农民进一步得到实惠,山林纠纷进一步得到化解,林业融资进一步得到落实,基层干部进一步得到锻炼。   省检查组对江门市林业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江门林业工作走在全省的前列。主要表现在:一是江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林业工作,在领导高位推动下,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保障了人财物的投入。二是江门市森林防火工作扎实有效。如去年江门市只有1宗火灾,且火灾扑灭及时,只有零星火点,没有造成大灾和人员伤亡。同时,市林业局还在全市七大名山和市直七个国有林场安装监控系统,加大了对林火的监控力度,使森林火灾防范于未然。三是上半年造林绿化工作成效显著。最后,关于林改配套改革问题,检查组建议,有条件的地区要成立林权交易中心,更好地盘活林地资源。同时要抓好林业贷款、保险等各项配套改革工作,切实为林农服务,增强林农收入。   7月14下午到15日,省检查组深入新会、台山两地实地考察,听取新会区、台山市2010年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汇报。省检查组在新会区实地考察了会城三联村委会林改情况和会城义务植树点情况,在台山市重点检查了海宴镇林改工作和绿化造林情况。(江林)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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