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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育文指出,我省自1999年在全国率先实施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制度以来,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已基本建立起国家、省、市、县四级生态公益林体系,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面积达到5815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35.3%,补偿标准从每年每亩2.5元逐步提高到今年的16元,明年将达到18元。我省在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工作上的探索和实践为全国积累了有益的、可供借鉴的成功经验,国家林业局、财政部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
张育文强调,建设幸福广东对生态公益林工作赋予了新使命,实施绿色发展战略对生态公益林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建设现代林业强省对生态公益林工作提出了新目标,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对生态公益林工作提出了新任务,落实强林惠民政策对生态公益林工作提出了新期望,加强生态公益林体系建设,关系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区域生态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各级林业部门要将其作为责无旁贷的政治任务和社会责任,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全面提升生态公益林体系建设水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突出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突出生态公益林在生态建设中的战略地位。目前,我省林业发展的重点放在生态保护和建设上,即始终坚持走以生态保护和建设为主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为改革开放和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生态公益林体系建设是林业生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公益林是构建生态安全屏障的主体,生态公益林体系建设就成为林业生态建设和全社会生态建设的战略选择,必须在战略全局中科学谋划、稳步推进、全面落实。
二是进一步扩大生态公益林面积和提高补偿标准。要把生态公益林建设放在首位继续抓好,建立起生态公益林面积稳定增长和补偿标准逐步增加的机制,将生态区位重要和生态脆弱地区的森林、林地全部纳入生态公益林范畴,逐步使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达到7000万亩以上,占全省林业用地面积的比例达到40%以上。各地林业部门也要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在提高补偿标准上不断取得新突破,扩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的受益面,让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
三是做实做细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工作。对自留山、责任山,要将损失性补偿资金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中;对林改后仍由集体统一经营的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要将损失性补偿的70%以上按股发放到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手中。要加强管护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60%以上的管护资金用于聘请村级护林员,坚决杜绝将管护资金挪作他用。
四是进一步强化生态公益林保护和建设。要强化生态公益林保护措施,落实好管护责任,加强巡山护林工作,切实管住一把火、一把刀、一条虫,严厉打击乱砍滥伐、乱采滥挖、乱捕滥猎、乱征滥占、乱开滥垦、肆意放火等破坏生态公益林的违法行为。要下大力气抓好碳汇工程林、水源涵养林、林分改造、沿海防护林和红树林、珠江防护林等重点工程建设,积极筹划启动23条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建设景观美、结构优、功能强、效益高、健康好的全国最好的林相。各地可在生态公益林区,选择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森林群落,建立水源涵养林示范区、水土保持林示范区、沿海防护林和红树林示范区,建设成为传播生态文化、提升生态意识、普及生态文明观的阵地。
五是进一步提升生态公益林管理水平。完善区划界定,全面排查现场界定中的薄弱环节,对界定位置和面积与森林资源档案数据库或林权证不完全一致的,要科学完善现场界定工作。充分认识加强生态公益林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全面加强档案管理,确保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进一步加快生态公益林地理信息系统建设步伐,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全省各地的生态公益林地理信息系统实现联网,并成“一张图”,尽早实现对生态公益林的规范化、信息化、数字化管理。全面规范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调整和林地征占用审核审批工作,严格限制生态公益林采伐,规范生态公益林林地林木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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