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海光对《关于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决定》作起草说明

8月29日,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开启了广东第二次“绿色革命”。副省长邓海光就《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决定》的起草工作作说明。

《决定》的起草背景和过程

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战略部署,是关系民生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时强调,要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胡春华书记多次强调,要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坚决守住生态底线,全面提升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努力建设美丽广东。今年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将其列为年度重点工作。

3月,朱小丹省长听取省林业厅工作汇报,要求进一步确定总体思路和基本要求,制定一系列管用的政策文件,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4至5月,省林业厅全面开展专题研究,逐步明确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重点任务及政策措施。5月6至8日,朱小丹省长专题调研启动新一轮绿化广东的工作情况,进一步提出发展现代林业,建设全国绿色生态第一省,从而确立了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总体目标,为《决定》的起草奠定了基调、指明了方向。6月至7月上旬,省林业厅就《决定》初稿征求省有关部门意见并根据有关单位意见修改完善。7月下旬至8月上旬,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对《决定》稿作了认真核改,并再次征求省有关部门和各地级以上市政府意见。8月中、下旬,胡春华书记、朱小丹省长分别主持省委常委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决定》稿。

在《决定》稿起草过程中,省委、省政府始终立足省情、林情,对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工作举措等主要内容进行了充分研究和周密部署,体现了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率先探索中国特色生态文明建设之路的责任心和自信心。一是论证提出广东建设全国绿色生态第一省的指标体系,明确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森林面积等量化指标,力求全省在生态建设质量、森林资源增量、生态效益总量、绿色产业总值等方面领先全国。二是优化确定全省森林生态安全格局,全面构筑以北部连绵山体、珠江水系、沿海重要绿化带为主要框架的南粤区域生态安全体系,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生态基础。三是研究部署体现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质量效益的工作举措,突出森林在固碳抵排、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的特殊作用,推动全省森林生态系统建设由增量向提质转变。四是协调建立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长效保障机制,构建城乡造林绿化一体化工作格局,适应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长期性、持续性的发展需要。

半年多来,省政府多次召开协调会,多方论证政策措施,反复测算指标任务,充分吸纳意见建议。各地级以上市和省直有关部门大力支持配合,提出了许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绝大部分被吸纳到《决定》稿中,得到各方面的认可肯定。《决定》稿最终以省委、省政府名义正式印发执行。

《决定》稿的主要内容

《决定》稿包括4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阐释了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重要意义。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是对“五年消灭荒山、十年绿化广东”的继承和发展,着力解决当前我省林业生态建设中存在的森林资源总量不足、结构不优、质量不高和生态产品短缺、生态功能脆弱等问题。《决定》要求,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开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

 (二)确立了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总体目标确定为,通过10年左右的努力,将我省建设成为森林生态体系完善、林业产业发达、林业生态文化繁荣、人与自然和谐的全国绿色生态第一省。依据总体目标,特别突出2015、2017年两个时间节点的建设目标,分别提出森林覆盖率、森林面积、森林蓄积量、新增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数量、林业产业总产值等9个量化指标,并明确了消灭宜林荒山和改造残次林、纯松林和布局不合理桉树林(简称“一消灭三改造”)的建设任务。

 (三)明确了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主要任务和措施。一是从宏观布局上,全面构建五大森林生态体系。《决定》强调要根据不同区域特点,构建主体功能定位清晰、建设重点突出、相互协调发展的五大森林生态体系。二是建设四大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决定》强调坚持以大工程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实现我省生态建设大发展、大提升。三是加强生态公益林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将生态区位重要、生态环境脆弱区域的森林、林地划为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加快建设全国自然保护区示范省。四是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加强现有林木的培育、管护和对古树名木的保护,严格林地用途管制和定额管理,抓好采矿、采石场整治、复绿工作,加强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加强林业管护基层队伍及基础设施建设,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五是推动林业创新驱动发展。加强林业重点领域科技攻关,加快成果转化应用和先进实用技术推广,强化林木良种壮苗培育,完善森林生态状况综合监测体系,推进林业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林业碳汇交易工作。六是发展壮大绿色惠民产业。积极发展苗木花卉、森林食品、木本粮油等特色产业,推动木浆造纸、人造板、家具等传统优势产业改造升级,引导林下经济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发展,加快发展森林生态旅游休闲产业,带动林业产业快速发展。

(四)强化了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政策支持和工作保障。《决定》强调从六个方面建立长效保障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认识到位、投入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合力。二是切实加大投入。2014至2017年,省财政新增安排专项资金19亿元,重点加强林业生态工程、基础设施和保障能力建设,完善森林抚育、造林、林木良种和湿地生态补贴制度。三是健全林权制度。进一步提高林权管理水平,完善林权管理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步建立具有广东特色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四是强化法制保障。制定和完善关于生态公益林和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和管理、森林防火、林地林木流转等方面的法规规章,推动重要水源地和自然保护区专项立法,加强行政执法和法律服务工作。五是强化绩效管理。加强监督,对政策措施不到位、工作进度缓慢、完成任务不力、存在质量安全突出问题的,要对相关市、县(市、区)领导干部进行约谈,限期进行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六是加强宣传发动。把林业生态文化纳入文化建设范畴,强化全社会的生态文明理念,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

邓海光指出,《决定》是对我省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总的部署,完成相关任务的具体支撑措施还需要进一步研究细化。根据工作需要,接下来要陆续出台相关的配套文件,主要包括建设森林生态“五大体系”、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加强林业科技创新、加强林木种苗工作、开展绩效管理、开展矿山复绿、加强城市绿化等方面的实施方案。邓海光要求省林业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有关部门切实按照《决定》精神,分别牵头抓紧制订,并按规定报批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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