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7月28日至29日,全国推进林业改革座谈会在湖北宜昌举行。会议要求,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创新林业体制机制,加快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生态林业民生林业的强大功能,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创造更好的生态条件。会上,省林业厅厅长张育文作了题为《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提升生态公益林建设和管理水平》的典型发言,受到与会代表的充分肯定。全文如下:
1998年,广东省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目前,全省共划定国家级、省级生态公益林6214万亩,占国土面积的23.1%、林业用地面积的37.8%,累计落实中央和省财政两级补偿资金83.7亿元,惠及全省2649.7万人口,生态公益林建设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为改善广东生态状况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主要是在完善“六个机制”上求突破:
一是高位推动的工作机制。早在1998年省政府就颁布了《广东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办法》。2003年,省委、省政府把落实森林生态补偿列为支持山区跨越式发展的基本措施。2008年,省人大将生态公益林建设列为重点建议,确立了公益林面积和补偿标准稳步增长机制。2013年,省委、省政府作出《关于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决定》,进一步提高了补偿标准,建立了公益林激励性补助和补偿资金发放监管的长效机制。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完善公益林补偿机制又被确立为我省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改革重点之一。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强力推动下,我省公益林面积不断扩大,补偿标准逐步提高,为保护森林资源、保障农民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适应形势发展的稳定增长机制。近年来,林地租金、劳务费用等不断上涨,为充分尊重市场规律,维护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我省一直致力于构建随GDP和财政收入增长而增长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1999年,我省补偿标准为每亩2.5元,2000—2002年提高到了4元,2003~2007年提高到了8元。2008年以来,一直按照每亩每年提高2元的幅度递增,2014年达到了每亩22元。据统计,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偿资金投入从1999年的1.28亿元增加至2013年的12.4亿元,年均增长17.6%。这样的增长幅度既跟上了经济社会发展步伐,也充分体现了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在稳步提高补偿标准的同时,2002~2012年,我省还4次扩大省级公益林面积,达到6214万亩,增长了22%。今明两年,我省还将扩大省级公益林1000万亩,力争到2017年公益林面积占林业用地面积比例达到50%。
三是权责分明的分级配套补偿机制。为有效解决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偿不足的问题,从2008年起,我省按照权责明确、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建立落实了地方配套资金,逐步形成了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体系。以2013年为例,中央财政森林生态补偿投入3.13亿元,省财政投入9.27亿元,市县两级财政投入2.48亿元。中央和省级财政森林生态补偿资金有力地带动了地方各级财政的配套投入。深圳市按省、市、区1:1:1的比例给予补偿,补偿标准接近每亩每年60元;东莞市除按省、市1:1的比例落实配套补偿资金外,还额外给予每亩每年100元的补助,今年实际补偿标准达到每亩140元;惠州市区划市级公益林69万亩,市财政按照省级标准落实补偿资金。各级财政补偿资金的有效落实,大大提高了林农管护公益林的热情。
四是差异化激励性补助机制。在实施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制度初期,补助标准较低且“一刀切”,出现了“有管没管一样补,管好管坏一样补,有林无林一样补”的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从2008年起,我省开始探索公益林差异化补偿机制,先行试点的广州市、东莞市对不同区位和树种给予不同的补偿标准。2013年,我省全面实施公益林激励性补助政策,明确在补偿资金预算总额内,每年拿出一定资金,专门用于对生态区位重要、补偿资金落实到位、管护成效显著、整体质量高的公益林,给予额外的奖励性补助。经过省财政厅、林业厅对各县级申报单位在生态区位、公益林质量、保护管理3大方面14个指标的严格检查和评审,全省共有2506万亩公益林获得每亩3.5元的激励性补助资金,总金额为8770万元。为更大地发挥补助资金的激励作用,2014~2017年,激励性补助标准分别确定为每亩5元、6.5元、8元和9.5元,总金额相应分别提高到1.86亿元、2.79亿元、3.73亿元和4.66亿元。我们相信,随着激励性补助标准的不断提高,各地建设、保护和管理生态公益林的积极性将会显著增强。
五是规范透明的补偿资金发放机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发放涉及千家万户和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提高补偿资金发放的透明度,确保群众知情权,保证损失性补偿资金发放到户,我省各级林业部门广泛协助农户开设银信账户,财政部门通过银信账户,直接把补偿资金发放到补偿对象的一卡通中,既方便了群众,又防止了截留和挪用。目前全省通过银信账户一卡通发放的补偿资金约占总量的77%。为了方便广大林农随时查询个人补偿信息、补偿资金发放情况,方便各级林业部门更新、查询、统计、汇总、公示公益林补偿信息,2012年我省依托互联网建立了公益林补偿信息系统,补偿资金发放,更加规范透明,更加便捷高效。
六是广泛有效的补偿资金发放监督机制。我们坚持把森林生态补偿资金常态化监管与重点整治有机结合,通过85个由各级编委批准的市、县级公益林管理机构,加强对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监管。我们还组织建立补偿信息联络员队伍,不定时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农户调查补偿资金发放情况。我们还主动通过“民声热线”征求农民意见,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2012年以来,省纪委每年组织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开展一次“地毯式”的补偿资金发放专项清理工作,督促各地及时纠治问题。2013年,省林业厅联合各地重点整治了数起涉及公益林补偿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例,通报了涉案人员查处情况,发挥了警示震慑作用。
经过十几年的不懈努力,我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从无到有,补偿资金从少到多,公益林面积从小到大,生态公益林建设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总结经验,探索建立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和公益林分区经营、分类补偿机制,开展公益林区森林碳汇抵减排放交易,不断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为建设生态文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