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部署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

为切实做好今年秋冬季和明年春季森林防火工作,9月3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了《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秋冬季和2015年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强化责任落实。各地要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工作问责制度。要按照国务院关于森林防火责任制的“五条要求”,切实把森林防火责任重心下沉到基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把森林防火作为当前的首要工作来抓,做好中秋、国庆、重阳、元旦、春节、清明节和高火险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任务和要求,共同做好相关工作。要进一步落实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及个人的森林防火责任。

二要强化预防措施。各地要经常性地组织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和自觉性。加强野外用火管理,森林特别防火期间,禁止在山林内或靠近森林边缘地带用火。对因生产需要确需用火的,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审批。在森林防火期,严禁在森林防火区燃放烟花爆竹、烧纸钱香烛、点放孔明灯等。各地要加强隐患常态化整治,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要加大火案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山火肇事者及违规用火行为。

三要强化应急处置。各地要做好扑火救灾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火情,做到快速出击、重兵扑救。同时,认真做好航空护林灭火的准备工作。发生山火后,当地党委、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的分管领导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科学、安全、有效组织扑火救灾工作。在森林防火期,各级森林防火办公室、有关乡镇政府要安排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确保火情信息畅通及处置有序有效。

四要强化能力建设。加快森林消防队伍专业化建设步伐,凡有森林防火任务的县(市、区)要抓紧组建专业森林消防队,乡镇要组建半专业扑火队,并强化技能培训和实战训练。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落实必要的资金投入,严格管理与考核,切实发挥护林员巡山护林的作用。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投入力度,加强林火视频监控、森林航空消防、预警监测、信息指挥、队伍装备等系统建设,不断提高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厅防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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