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森林公安快速查处一宗违规用火案

9月29日15时许,紫金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接县防火办来电报案称:柏埔镇群星村官田村小组东心坑山有人违规炼山,要求派员查处。

接报后,该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派古竹派出所出警调查。民警在现场发现:案发地为紫金县柏埔镇群星村东心坑山桉树采伐迹地,山上人工种植的桉树已被采伐,四周开挖了运输木材的山路,路宽3-4.5米,作为天然防火界,在现场路边发现有水桶、水枪等扑火工具。

经连夜调查,东心坑山是曾广凡承包经营种植桉树的山场,桉树已于今年8月采伐完毕。9月29日,曾广凡雇请的工人麦福祥在未经森林防火指挥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组织王小明等15名工人点火炼山。经鉴定,东心坑山过火面积 10.35 亩,为桉树采伐迹地,无直接经济损失。麦福祥未经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门批准同意,擅自点火炼山,违反了《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依法对麦福祥作出罚款3000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紫金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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