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积极化解“初信初访”获群众赞扬

2014年12月29日,广宁县上访群众江某某致电省林业厅办公室,反映11月24日,某公司在没有告知的情况下,将其60株林木违法砍伐。接电后,省厅办公室迅速将群众诉求上报有关领导,并根据领导指示,立即要求肇庆市林业局调查处理该信访件,12月30日,肇庆市林业局向信访人下达《信访告知书》,并督导广宁县林业局办理。2015年1月21日,某公司进行了赔偿和复绿。该信访案件在各级林业部门的推动和办案人员的努力下,仅用不到1个月的时间,群众息诉罢访,是我省林业系统积极化解“初信初访”的典型案例。

2015年1月30日,信访人致信省厅,衷心感谢省林业厅热情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困难,使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送上“为民办实事,心系老百姓”锦旗。(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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