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辛均庆 通讯员/任宣)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9月10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召开评估会,邀请立法咨询专家、实务专家等对《广东省山林权属纠纷处理条例(专家建议稿)》进行评估。
据介绍,当前农村基层关于山林权属问题的纠纷逐年上升,省委对此高度重视,要求省人大研究、加强这方面的立法,把山林权属的纠纷纳入法治的轨道,用法治的方式加以解决。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研究,明确由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组织省人大农委、省林业厅等部门起草,并委托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海洋大学三所高校组织起草专家建议稿,本次会议对专家建议稿进行了评估,会后将形成条例(草案),并提请9月下旬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与会人员对条例(专家建议稿)进行了总体评估,并围绕合法性、可行性和规范性进行了全面和客观的比较,认为三所高校提出的建议稿既基本符合上位法的要求,又与广东的实际情况和山林权属纠纷处理工作实践相符,还有创新和突破,建议吸收三个建议稿的特点和优势对条例(草案)进行总体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