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俊勤率调研组到清远调研
关注林农出路,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

12月8-10日,省林业厅党组成员、巡视员陈俊勤率领由省林业厅、省财政厅、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组成的联合调研组,前往清远市连山县、连南县等地调研,并邀请省人大代表邓秀明、房玉红参与调研,进一步听取省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重点落实“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的建议”办理工作。

据了解,今年按照朱小丹省长、徐少华常务副省长指示精神,省府办公厅和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建立了三年建议分析常态工作机制,明确要加强三年建议后续跟踪督办工作,强化三年建议办理工作责任。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对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连续就同一内容提出的建议进行梳理,省府办公厅组织办理并列为日常督办。其中,“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的建议”为三年建议。

省调研组实地察看了连山县吉田镇旺南村、太保镇沙坪村,连南县金坑村狮颈片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工作情况,实施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给林区林农带来的变化,林地经营利用,补偿资金发放等情况。分别在当地村委会和连南县政府召开调研座谈会,听取省人大代表、地方政府、基层干部及林农代表对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管护、经营利用等的意见和建议,总结交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及效益补偿工作中的经验和存在问题,共同探讨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的界定办法,提高补偿标准的途径,以及生态公益林可持续经营利用等。省人大代表邓秀明、房玉红,省人大、省财政厅、省林业厅,连山和连南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及县有关部门,清远市、县林业部门等有关负责人,部分镇、村干部、林农代表等参加了座谈,陈俊勤对省人大代表、地方政府和林业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一一做了解答。

陈俊勤在调研中指出,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工作,采取“小步快跑”的方式,每年都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希望各地将生态区域重要的森林都划入省级生态公益林管理。林区林农要逐步改变粗放经营传统,经营杉木纯林的,要做好轮耕,或套种乡土阔叶树种,促进地力的恢复提升,要探索生态公益林可持续经营模式,抓好生态公益林的增量和提质,利用良好的生态公益林,开展林下经济,发展森林生态旅游等,既优化生态,又增加林农收入,促进林农生产转型,从“砍木头毁生态”向“优生态惠民生”转变。

省人大代表及部分林农代表对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提出了建议。邓秀明代表希望省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并按照生态公益林功能等级,探索分类补偿机制,尤其是要大幅提高自然保护区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标准;房玉红代表希望省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到每年每亩100-150元,并优先扶持少数民族县地区;林区林农代表则表示,当前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低,与群众耕山经营杉木的收益相比差距巨大,而且林区无耕地,群众生活十分困难,希望将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到每亩100元,确保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听取各代表建议后,陈俊勤表示,省调研组将对各代表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形成调研报告向省政府提出建议要求,将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与精准扶贫,脱贫致富奔小康等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推进全省生态公益林事业发展,促进林区林农增收致富,提高林业生态和社会效益。(省生态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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